座谈会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在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l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06-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好水土保持法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
 
各位领导、同志们:
全国人大环资委、水利部召开的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5周年座谈会意义重大。水土保持法是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一部重要法律,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乃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值此15周年之际,我代表国土资源部表示热烈祝贺!
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水利等各有关方面确实做了大量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律在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减轻自然灾害损失、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水土流失治理速度明显加快,治理质量明显提高,水土保持工作得到了有力推进。
在此过程中,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水利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从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出发,始终把防治水土流失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在水土保持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一是在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注重与水土保持规划工作的统筹衔接。长期以来,我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水土保持工作的要求,较好地坚持了保护资源与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的统筹。
二是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促进水土保持。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开发整理对防治水土流失具有重要作用。建部以来,我们大力推进这项工作。2001年至2005年,国家投资l95亿元,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765个,补充耕地2140万亩。同时,截至2005年,我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全国16个省(自治区)的43个县(市、区)开展,项目投资总额7.29亿元。通过开发整理,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强了排灌能力,尤其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修建大量保土、保水、保肥的生态梯田,使项目区的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改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开展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促进水土保持。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是有效改善因采矿造成的土地破坏和水土严重流失的重要措施。从2000年开始,中央财政安排预算支出l3.54亿元,共安排456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对治理矿区水土流失起了重要作用。
四是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促进水土保持。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多发生在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地区。我部在切实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治理了一批地质灾害隐患,有效预防了水土流失。
从我们工作的实践看,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重要成就,但是任务仍然繁重和艰巨。据估算,目前我国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约2亿亩左右,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0%以上,其中因采矿破坏的土地面积达9000万亩,极易造成水土流失。需要我们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水利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力争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认真学习宣传水土保持法。把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和宣传纳入国土资源“五五”普法规划,增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水土保持法律意识。
二是继续在各类规划编制中统筹协调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我部正在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我们将围绕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研究提出统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促进水土保持工作。
三是继续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重点抓好国家重点煤炭基地、三峡库区、西部生态环境建设地区、南水北调水利工程沿线等七大重点工程、区域的土地整理和复垦工作。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
四是继续推进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工作。近期重点是组织编制全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五是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加大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力度,摸清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分布状况,继续做好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我们将以更好的配合、更有力的措施,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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