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

铁道部副部长彭开宙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06-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铁道部副部长 彭开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自1991年6月29日颁布以来,铁道部认真贯彻实施,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采取各种保护措施,加强铁路建设中水土流失的防护,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部门规章。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根据《水土保持法》、《铁路法》和《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铁道部和水利部联合制定并颁布了《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铁计[1999]20号),对我国铁路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规范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程序。
为了提高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水平,统一编制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铁道部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的特点,组织有关科研、设计单位对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标准进行了研究,发布了《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标准》,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提供了科学、实用的技术依据,为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规章制度保障。
一是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围。根据《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和《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第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的铁路工程,应在可研阶段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同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作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成部分单独成册”的规定,铁道部对位于“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的建设项目,均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水利部审批。
二是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的要求,铁道部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工程取、弃土(渣)场和临时工程的水土保持措施;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原则,落实各项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在工程施工中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建成,有效防止因工程行为引起的水土流失。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以来,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三是明确建设单位职责。按照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铁道部要求各建设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对凡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建设项目,督促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编制单位及时提出水土保持方案,经铁道部预审后,向水利部报批;监督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将工程中涉及水土保持工作措施的内容,纳入工程招标和工程监理范围,为落实水土措施提供制度保证;对于工程中需要采购砂石料等生产建设材料的,选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料场,并与售方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四是落实施工单位责任。铁道部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开展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坚决杜绝随意弃土(渣)以及对非施工用地范围的地表植被造成破坏的现象,把水土保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认真做好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2004年初,国务院审议批准了《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确定了我国铁路建设的宏伟蓝图,铁路迎来了跨越式发展的大好时机。目前大规模铁路建设已经全面展开。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铁道部正确处理铁路建设和生态保护的关系,改进工作方法,搞好整章建制,进一步修订了《铁路基本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增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内容,贯彻“从前期工作入手,抓源头性问题”的指导思想,积极组织建设、设计等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确保了青藏铁路,武广、郑西、石太客运专线、大理丽江、武合、福厦铁路等一大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九五”、“十五”期间,铁道部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共组织编制铁路大中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80多项,为铁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顺利进行创造了条件。
三、开展执法检查,促进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到位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防治铁路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铁道部多次配合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开展水土保持执法监督检查工作。2002年,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铁道部、交通部等六部委联合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我国西部地区铁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三同时”制度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2004年,铁道部积极配合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开展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并组织宜万、赣龙铁路接受水利部关于长江流域部批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2005年,铁道部参加了水利部松辽流域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工作。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的同时,铁道部还加强了自查工作,重点对建设项目施工期的水土保持设施施工、专项监测和管理工作等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水土保持工作落实到位。
通过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管理,落实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铁路行业涌现出一批水土保持的先进典型。如,在地方林业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胶忻铁路、秦沈客运专线等项目建成了绿色通道,有效地保护了铁路沿线的水土资源,防治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十五”期间建成的宝兰二线和内昆铁路等被水利部评为水土保持先进单位。
四、做好青藏铁路建设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建设青藏铁路,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对沟通青海、西藏两省区与内地联系、完善西藏交通体系,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增强民族团结、巩固西南边防、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青藏高原环境敏感、生态脆弱,在青藏高原上修建铁路面临江河源头区生态保护、高原湿地保护、水土流失控制等一系列重大环境问题,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的任务十分艰巨。为了在青藏铁路建设中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铁道部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组织编制了青藏铁路水土保持方案,确定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目标。
青藏铁路全线路基长度900多公里,本着“因地制宜、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的原则,安多以北段路基坡面主要采取工程防护措施,安多以南路基坡面主要采取了坡面种草、草皮移植等措施。施工场地、营地、施工便道和采砂(石)场、取(弃)土场采取集中取土采石,减少临时工程用地等各种有效措施。委托水保监测机构进行水土保持专项监测,监测报告表明,水蚀及风蚀影响轻微。植被、湿地保持原貌,有效保护了铁路两测自然景观。
最后。提一点建议:
目前已出台的《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对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审批程序有交叉重复,水土保持监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方式、程序及取费标准不够明确,在具体实施中给建设单位带来许多不便,并与《行政许可法》的简化程序原则不相符。建议有关部门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时予以统筹考虑。
深入扎实地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共同任务。铁路行业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落实力度,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铁路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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