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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认真贯彻新《水土保持法》 扎实推进我省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4-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 陕西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水系,秦岭以南全部属长江流域,涉及宝鸡、汉中、安康、商洛、西安等5市31个县(区),总面积7.23万平方公里,占长江流域总面积的4%。流域内除汉中、月河等少数山间盆地外,全部为秦(岭)巴(山)山地,山大沟深,土薄石厚,是我省两大水土流失重点区域之一。同时,我省又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地,流域面积和年入库水量均占到丹江口水库的70%。搞好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不仅事关全省社会经济发展,也关系到中线工程水质、水量长期稳定达标,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战略目标实现的大局。 多年以来,尤其是“十一五”期间,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拉动内需、加大生态建设力度、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历史机遇,按照“围绕两个三、实现新突破”的战略思路,牢牢把握贯彻《水土保持法》、发布水保监测公报、推进水保改革创新“三个抓手”,全面抓好水土保持重点工作建设,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加快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明显加快,水土保持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 一、“十一五”主要工作成效 “十一五”是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开拓创新,快速发展的新时期,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同样也取得了骄人的好成绩。 (一)以“丹治”为主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十一五”期间,我省长江流域先后启动实施了丹江口库区水土保持工程、新增“长治”工程、扩大内需水土保持工程以及坡耕地改造试点工程等一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全省上下十分珍惜发展的机遇,高度重视重点工程建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重点工程建设。5年间,重点工程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万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450条,完成总投资25.3亿元。在重点项目的带动下,“十一五”期间,我省长江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速度比“十五”提高13%,投资规模是“十五”的5倍,重点工程覆盖范围和投资规模创历史新高。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实施,极大的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同时也发挥了显著的防灾减灾功能。2010年7—8月份,我省陕南地区遭遇50至100年一遇特大暴雨洪水及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巨大危害,尽管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水保设施不同程度遭受损坏,但在缓洪减沙、阻挡泥石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却显示巨大的作用,灾区群众称赞水土保持工程是“保水保土又保命”的好工程。镇巴县拉溪塘村是“7.24”重灾区,该村的水保工程在抵御泥石流和洪水中,有效的保护了村庄和群众房屋,保护了下游的学校,延缓了受灾时间,群众得以安全撤离,挽救了几十人的生命。当地群众把水保工程视为庇护他们生命的神灵,自发到小流域标志碑前烧香,以表达感激之情。省委书记赵乐际在看到水利厅关于水保工程防灾减灾作用调查的《送阅件》后,做出重要批示,认为应充分肯定水保工程的成效,加大力度,推进水土保持工作。 (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稳步推进,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显著增强。近年来,我省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加强水保队伍建设,依法加大水土保持监管力度,积极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有效遏制了水土流失加剧的势头。“十一五”期间,全流域重点建设项目中水保功能投资超过8亿元,建成各类水土保持工程1700多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由85%提高到9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由30%提高到50%,拦渣率和治理率均达到90 %以上。越来越多的建设单位将水保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纳入到主体工程的后续设计,将水土保持工程和防治责任作为发包合同的一个重要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积极配合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许多单位为了加强水土保持工作,设立了专门的机构,配备了相应人员,健全了规章制度,落实了必要的资金;有些单位甚至对水土保持工程进行专项设计、专项监理和专项验收,并积极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目前,一个“谁损坏、谁补偿,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已基本形成。开发建设单位在积极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防治人为水土流失,保障主体工程和生产安全的同时,能注意与绿化、美化人居环境相衔接,与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各行各业都涌现出了一批水土保持“三同时”示范工程。比如,西汉高速公路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坚持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一般绿化与园林式绿化相结合,弃渣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公路工程与自然景观相结合,把公路真正建成了绿色生态路 (三)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数字水保”进程不断加快。通过总结多年工作经验,我省以长江流域为重点,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摆在重要位置。5年来,结合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先后建成长江流域市县级监测站12家,设立监测场站15处,建径流小区69个。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定期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同时,略阳、凤县、镇巴三县开展了泥石流滑坡预警监测工作,设立监测站点及群防点,积极开展区域滑坡泥石流监测预报工作;结合重点工程建设,开展小流域治理成效监测,先后对“丹治”工程、十(十堰)天(天水)高速公路安康西段”、《蜀河电站》等多个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监测,取得了详实的、具有说服力的第一手监测资料,为大流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水土保持工程效益评估,提供了科学依据,有力的推进“数字”水保进程,大大提高了水保生态建设动态管理水平。 (四)开展机制创新研究,拓展新的发展空间。为了加快我省水源区水土保持和水质保护工作的进程,尽快建立新时期水土保持投入的新机制,我省在配合国家发改委、南水北调办、财政部等部门开展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工作的同时,省水土保持局联合西安理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从2007年开始着手研究建立水源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问题,通过3年多的工作,该课题已取得重大进展,并通过省科技厅主持的技术鉴定。2008年底开始,国家已开始向水源区实施财政转移支付补偿,近3年已下达我省水源区补偿资金30多亿元;为了探求水源区水土流失治理和水质保护的对策,省水保局还与西安理工大学等单位开展了“陕西汉丹江水源区及渭河流域水土流失非点源污染过程与控制研究”的科研项目,在水源区建立创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6条,建立水土流失与非点源污染治理技术示范基地7个,实行定点观测,为进一步确立非点源污染控制技术路线提供了可靠的决策依据。 二、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连续4年把小流域治理和汉丹江流域水源区水土保持作为考核省水利厅、水保局年度目标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更是把水土保持工作作为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以及经济增长、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坚持把小流域治理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单元,整合农、林、水、扶贫等相关部门的力量,资金捆绑,项目联动,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形成了“水利水保搭台,政府导演,相关部门联动”的新局面。 二是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在管理工作中,我们总结出了“抓住前典(前期工作和典型示范),运用两监(监理和监测),把好两关(检查验收关和资金管理关)”的工作思路。在工程建设中,大力推行项目法人制、公示制、招投标制、投工承诺制、报账制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水利部颁布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我省先后制定下发了《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检查验收办法》。用制度规范项目管理。 三是筹措资金,推动发展。长期以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入机制单一,总量不足的问题一直制约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农村两工取消以后这个问题尤为突出。近年来,我们通过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积极争取国家重点项目,吸引外资,开展大户治理,生产建设单位投入,其他社会力量投入等,建立多元化的水土保持投入机制,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四是扩大宣传,强化执法。开展国策宣传,深化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是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稳步发展的重要手段,我们采取召开会议、与各地市签订了水保宣传目标责任书等办法,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在城市周边、公路沿线和项目区树立标志牌,刷写宣传标语;结合3.22世界水日和6.29水保法宣传日进行大规模集中宣传。预防监督执法工作中,我们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方案审批、规费征收、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等四大职能,树立为开发建设项目服务、为基层群众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水保监督执法水平。 三、二〇一 一年及“十二五”工作打算 我省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得到了水利部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关心支持和精心指导下,带动和促进了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为流域内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新农村建设主题,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围绕“防灾减灾、改善环境、支持经济、服务民生”的总体要求,按照“两个三”的战略思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持之以恒地推进水土保持工作向纵深发展。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以宣传、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为契机,从生态安全、粮食安全、防洪安全以及人居环境安全等方面,大力宣传水土保持工作;不断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的社会化。 二是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推进“丹治”二期工程、坡耕地综合整治工程、易灾区水土保持工程、工矿区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的实施。 三是推进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水土保持投资、管理的新路子,加大实用技术研究与推广,建立水保科技示范区、清洁小流域示范工程,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提高治理成效。 四是着力创办典型示范工程,实现水土保持管理职能的新转变。抓住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的机遇,下大力气在长江流域创办出高、精、尖,具有震撼力的水土保持典型示范工程。提升社会影响力。 五是加快推进“数字水保”建设步伐。积极推动监测机构体制改革,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及信息系统建设,规范监测监督与管理;定期发布水土保持公告;更加科学的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预报、水土保持效益评估等工作,使监测工作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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