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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河南省长江流域“十一五”水土保持工作总结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4-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河南省水利厅 2006年以来,在水利部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水土保持宣传、生态建设、监督执法、前期工作以及业务能力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进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生态文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十一五”期间工作回顾 (一)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进一步增强 “十一五”期间,我省坚持不懈地开展国策宣传,不断的提高社会各阶层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一是积极落实宣传经费,保证了国策宣传的顺利进行,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积极创新宣传手段,丰富教育载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多种媒体经常性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三是采取专题讲座、有奖征文、街头咨询、编印画册、公益广告、送法上门等手段,全方位、多角度的进行宣传报道,通过树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标志牌,开展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等活动,扩大社会影响。使水土保持国策走进千家万户,提高了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省长江流域先后实施了“长治”工程、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等一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有力的促进了全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十一五”期间,我省长江流域完成水土保持投资4020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4575万元,完成水土流失初步治理面积1596.83km2,其中,坡改梯1136 hm2,水保林19406.7 hm2,经果林5067.3hm2,种草793 hm2,封禁治理133046 hm2,其他234 hm2,实施生态修复面积78.1km2,建设小型水利水保工程2245处。 我省在项目实施中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项目管理,保证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顺利开展。一是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河南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河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对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把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等三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组织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是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对已完工的项目督促所在市县认真做好项目自验、年度验收工作。 (三)监督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十一五”期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依法行政,狠抓监督检查和技术服务,推进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努力保护好生态环境。一是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了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法律义务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组织人员参加了监督执法能力培训,提高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提升监督管理水平,2009年水利部在全国部署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我省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在全省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提高了监督管理能力。三是切实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管理。出台了《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生产建设项目监测、技术服务单位和评审行为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规范了水土保持技术服务行为。在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土保持限批、缓批要求,目前水土保持方案已成为建设项目批复立项的重要前置条件。“十一五”期间,我省长江流域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53个。四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和验收准备工作,“十一五”期间,我省长江流域验收水土保持设施106项。五是认真做好水土保持“两费”的收缴工作,下发了《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文件,在方案审批、验收等环节加大督促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征收管理工作。“十一五”期间,我省长江流域征收水保两费254万元。 (四)卓有成效地开展规划及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 一是编制了一批水土保持规划。先后完成了《河南省丹江口水库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河南省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河南省2008~2012年建设规划》、《河南省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河南省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等规划,保证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顺利发展。二是组织好年度实施方案设计及审查工作。对国家安排的重点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设计,组织有经验的专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对重点项目进行技术审查,帮助设计单位优化方案,提高设计成果质量。三是组织有关单位认真开展水土保持普查试点。按照部里的工作大纲和技术要求,对试点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培训,摸清了水土保持基本情况,为全面开展水土保持普查工作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五)不断探索水土保持工作的新路子 近几年来,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治理思路,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民生水利,把改善人居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着力抓好,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要求,为了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的影响力,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水土保持的成果,我们提出将水土保持的重点从深山区转移到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深山区则以封禁为主要手段保护好生态。二是积极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荒山荒坡综合治理,明确提出国家投资要与社会资金捆绑使用,努力增加水土保持投入,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500多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大户或公司形成了一定的建设规模,总投资超10亿元,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是着力推动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组织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特点,认真探索小流域治理新路子和新模式。四是按照水利部要求,以创建国家级水保科技示范园活动为契机,在全省开展了创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活动,起草印发了《关于创建省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通知》,明确了创建条件和评选标准。目前全省先后有40多家公司企业递交了申报材料,通过创建活动,有力地提升了水土保持的社会影响力。 (六)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和业务能力建设 一是按照水利部的要求,我省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目前已建成1个省级监测总站、6个监测分站,并完成了29个水蚀监测点的基础设施。二是积极做好培训工作,组织人员参加省法制办举办的执法换证培训,开展了监督能力建设培训,水土保持方案从业资格培训等。全省共组织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人员1500多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全省水土保持从业者的业务素质、管理能力。 二、“十二五”水土保持工作思路 近年来我省水土保持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距上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还很艰巨,投入不足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机制等有待完善和落实等。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及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新《水土保持法》的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快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步伐。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快水利发展与改革作出了具体部署,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们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作为我省实施“中原崛起”、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来抓。近期,我们要以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和新《水土保持法》实施为契机,加强前期工作,认真落实“十二五”水土保持规划,制定好发展蓝图,为我省水土保持事业更快发展谋好局。 第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国家把水土保持是作为一项应该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我们要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努力使水土保持国策意识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全面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各级政府部门领导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加强水土保持法规宣传和水土流失危害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水土流失防治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三,逐步建立水土保持投入稳步增长机制,切实增加水保投入。我们将针对我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研究制定水土保持投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保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入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借鉴陕西、山西等兄弟省份的经验,结合我省实际,以矿产资源开发建设项目为重点,做好相关调研工作,加快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同时,还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水土流失治理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水保事业。 第四,全力做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水保工程项目投资大、涉及范围广,对我省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中起着重要的带动和推进作用,我们要把“丹治”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黄河流域淤地坝等重点工程作为切入点,全力做好。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落实配套资金;进一步提高治理的科技含量,建设一批精品工程;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落实建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干部安全。 第五,严格执法、强化监督,遏制人为水土流失。要按照新实施的《水土保持法》,强化监督执法工作。一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力度;二是要采取得力措施,组织精干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保护好生态环境;三是要进一步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的编报率、补偿费的征收率和已完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验收率;对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单位,将利用媒体曝光或利用法律手段进行处罚。通过一系列措施,减少人为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保护好生态环境。 三、2011年水土保持工作重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对继续给力水土保持事业的良好发展势头,实现“十二五”目标和任务至关重要。我们要分工安排,精心组织,细化方案,按时完成各项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好新水保法的学习和宣传。今年3月1日实施的新《水土保持法》,为加快水土保持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我们要认真学习和宣传,一是做好新水保法的培训工作,切实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使他们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法律的内涵,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条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掀起学法守法执法宣传的新高潮,增强全民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和自觉性。将以此为契机认真制定宣传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措施宣传水土保持法,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土保持工作。三是面向各级党政部门和铁路、公路、电力、煤炭、石油等相关重点行业,积极组织各类研讨会、座谈会,有针对性地对新法加以解读,保障新法的各项规定、措施和制度落到实处。 (二)抓质量、促进度、强管理,全面完成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组织力量采取分片检查等办法,督促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保进度,保质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同时要加大对已完工重点项目的验收力度,力争年底前完成已完工项目的验收。对省财政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的资金补助项目,督促有关市进行年度验收,在此基础上,组织力量进行抽验。 (三)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保护生态环境。要按照新颁布的水土保持法,强化监督执法工作。一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力度;二是要采取得力措施,组织精干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保护好生态环境;三是要进一步提高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的编报率、补偿费的征收率和已完工生产建设项目的验收率;对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单位,将利用媒体曝光或利用法律手段进行处罚。 (四)按照水利部的要求,组织好水土保持普查,把本次普查作为贯彻落实新水保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完成各项普查工作。 (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理念,拓展思路,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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