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座谈会

河北省水利厅水保站贾立海副主任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11-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不断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促进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上水平

河北省水利厅

      一、近年来我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进展
     近年来,我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紧紧围绕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文明建设三项目标,以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为核心,以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和国策宣传为契机,不断强化和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和专项验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工作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
     目前省水利厅、8个山区市、56个山区县(市、区)都成立了水保管理机构。组建了省监测总站和六个市级监测分站。全省现有水保监督管理人员2500多人(含乡镇水保监督员),其中专职人员600人,基本满足了工作需要。
    (二)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据统计,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我省共颁布各种水土保持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200多件,出台各类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83个(其中省级6个)。这些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为依法监督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水土保持“三权”管理进一步加强
     1、水土保持工作的认知度日益提高
     8个山区市和部分县(市)已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列入政府行政审批序列,进入了各级行政审批大厅。
     2、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落实率和验收率有了明显提高
     省级以上项目方案申报率达到90%以上,市以下项目方案申报率达到80%以上。省级以上项目方案落实率提高了30个百分点,验收率提高了20个百分点。市以下项目也有明显提高。
     3、人为水土流失治理速度加快
     据统计,从2004年至目前,全省审批水土保持方案3000多份(其中省级498个),验收水土保持设施700多个(其中省级56个),征收水土保持两费5000多万元,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资金1亿多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77公顷。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效果明显。
     二、主要做法
    (一)部门联动,共同把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和验收关。
     一是与环保、发改委联动,将水保方案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制定方案分类管理目录,进入行政审批大厅,努力实行水保方案审批程式化,提高管理效率。从源头上掌握工作主动性,抓住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关键环节。目前省级审批立项的项目,省环保厅、发改委都依法给予支持。对水土流失敏感地区,省发改委工程咨询院还明确要求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派人参加项目可研或初步设计审查;未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的项目,省发改委不予验收主体工程,必须补报程序。
     二是与省发改委、建设厅、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联动,强化城镇建设区、开发区和城郊建设活动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和管理工作,加强雨水利用工程推广。2004年以来,先后开展了秦皇岛市、张家口市、衡水市、武安市、沙河市、围场县等15个设区市和县级市(县)的省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城镇活动,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三权”管理和“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扩大水保监督管理范围和方案编制范围。近几年,由国家和省发改委核准涉及我省平原区、开发区的项目共59项,都按要求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秦皇岛市水务局审批城镇房地产建设项目28项,承德市水务局审批6项。
我省是水资源极度缺乏的省份,水的损失和水环境污染是城镇建设活动和平原地区建设项目的突出特点。为此,省直六厅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城镇建设雨水利用工作的通知》,省水利厅制定了城镇雨水利用技术规范,并将此内容作为建设项目节能减排和水土保持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结合主体工程予以设计和落实。
     三是水利部门内部相互支持,将建设项目的水保方案、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评价“三位一体”,共同制约。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率。
     2000年、2001年省人大连续开展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督查,2002年组织开展了全省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从2004年起,省水利厅连续四年组织市、县开展了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检查活动。2007年3月份,省水利厅又集中力量开展了水利工程及管理区开采活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2007年10月以来,在水利部、海委指导下,我省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据统计,省水利厅先后组织有关单位对南水北调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首钢水厂铁矿、张石高速公路等73个部批或省批重点项目进行了85次检查,市、县共开展水土保持检查1836次、检查项目2676个。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市以下中小型项目方案申报率提高了20个百分点,达到80%以上,方案落实率和水保设施验收率提高了10-38个百分点。
    (三)积极开展“回头看”活动,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009年7月2日,省水利厅召开了全省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对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明确水源地、铁路、公路、矿山等重点监督领域和行业,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有效落实。省厅对2003-2008年省级以上审批的449个项目进行了再次梳理、统计,明确了整改重点,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大了现场监督检查力度。2009年以来,省水利厅先后组织有关单位对69个部批或省批重点项目进行了79次检查。通过检查督导,部批项目中有7个已顺利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专项验收;对省批的27个项目进行了水保专项验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落实监管制度,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一是落实建设项目定期督查和年检制度。对容易产生水土流失危害的重点项目,每年汛前或汛中至少检查一遍。省、市、县联动,有关部门配合,加大对在建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频次和整改力度。对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或因开发建设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企业(集团),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依法查处和通报,暂停审批其续建、新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和执法情况通报制度。省水利厅将各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年终工作考核指标。同时省水利厅于2008年底实现了水土保持方案及设施验收的网上审批,许可结果在河北省效能网、省水土保持网站公示,增加行政许可的透明度。
     三是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制度。省水利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和监督管理。
     四是改变工作作风、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加快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速度和质量。截止2009年9月底,共到张家口、承德等偏远山区企业所在地,现场审查和咨询办理水土保持方案手续20多个,受到了建设单位的好评。
    (五)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
     一是创办了水土保持网站和《水保简讯》,定期发布水土保持监测公报,向社会公布全省水土流失防治成果。
     二是2005年开始连续三年与团省委共同开展了“城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接力行动”,并在河北电视台《新闻广角》栏目广泛报道。
     三是在《中国水利报》、《河北水利》等杂志组织专版专栏,充分利用河北“两台”、“两报”等新闻媒体广为宣传水土保持重点治理成就与经验,利用新华通讯社内参、省电视台《新闻广角》栏目以及各大报刊,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典型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曝光。
     四是大力宣传全国水保专项行动和水保国策宣传教育行动,与河北电视台共同摄制水土保持新闻专题,开展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水土保持新闻采风”集中宣传活动,邀请中国水利报、河北电视台、河北人民广播电台多家新闻单位联合采访,对30年来我省水土保持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现场检查力度不够。特别是市、县两级,监督管理单位多为自收自支,经费严重不足,监管能力参差不一。我省中小型建设项目或矿点较多,山区大县平均每县有200多个,监管任务重,受经费和人员限制,存在检查不及时、不到位、留有死角问题。建设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不及时,
     2、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全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率较高,但落实率和验收率总体上有很大差距。其中国家、省重点项目的落实要好于市、县项目,山区好于平原和城镇。特别是水利部门自己建设管理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率较低(如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3、现行《水土保持法》监管范围和制裁手段不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直接处罚权力小,部分地方依法行政的阻力较大。省级以下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原和城镇市政建设项目,由于缺少法律法规层面的明确规定,部门间的协调存在难度,有的脱离监管,落实水土保持审批程序难度较大。
     4、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环节与水土保持方案衔接不够,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难能在建设项目招标合同中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变更不及时,设计备案制度基本未落实。造成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与主体工程实际情况相差较大,增加了工程实施和监管难度。
    (二)建议
     一是尽快修订出台水土保持法。拓宽水土保持监管区域,增加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制裁手段和水行政部门权限,保障“三同时”制度的全面落实,维护水土保持法的权威。
     二是加强县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从部级层面规范明确监督管理机构性质和经费来源,加强培训,提升管理手段和水平,保障监督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加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规范化进程。
     三是加大水土保持方案限批尤其是部级限批力度(特别是铁路项目和城镇、开发区项目),推动“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协调水利工程落实水土保持规定,起到带头作用。
     四是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的管理,分类规定不同区域、不同建设建设项目的水保监测、监理方式,强化过程监测和过程监理。加大技术评估工作的深度,提高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质量。通过监测、验收工作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