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座谈会

上海市水务局建设管理处陈明副调研员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11-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上海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交流材料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地处长江口,为平原感潮河网地区,境内江、海、河、湖相间,水网交织,水资源总量丰富。全市共有各类河道33127条,总长24915公里,湖泊26个,面积73.1平方公里;全市河湖面积642.7平方公里,河面率达10.1%。境内地势低平,起伏变化和缓,水土流失主要由水力侵蚀和生产建设项目引起。上海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自1991年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务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以来,在市计委、市建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农林局的密切配合下,上海市水务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实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结合我市生产建设项目众多的特点以及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的形势,开展了大量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近年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批工作
     我市以贯彻《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为切入点,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自2004年起,电力系统已开始执行国家电力公司与水利部联合发布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文件规定,所有需由国家发改委立项的大型项目都要求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我市电力行业范围内已全面推进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首先对水利行业的建设工程,包括大中型泵闸项目,骨干河道整治项目及河道管理蓝线内的开发项目,要求这些建设单位在立项前编报水保方案,在施工过程中监督项目单位严格实施方案,确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管范围。
    (二)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上海大型生产建设项目工程的不断上马,对我局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我局逐步建立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的后续设计、变更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2009年,在全市水利部门的精心组织和全力推进下,全市已经累计完成2087条段、1115公里村沟宅河整治,有效改善了农村的人居环境;并完成了660公里黑臭河道整治任务。在这些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都要求建设单位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定期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的进展情况进行书面或报告等形式的汇报,以便我局及时对建设单位提出指导性的意见,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使因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
    (三)积极开展上海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与划分工作
     长期以来,由于本市尚未开展“三区”划分工作,致使许多工作缺少依据,难以开展,在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过程中无据可依,只能参考相邻省市资料,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无法准确确定,造成因生产建设活动引起的水土流失而采取的防治措施不尽合理等,我市水务局针对这一情况,要求有关单位编写了《上海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划分工作方案》,将通过调研与实验相结合的手段对上海开展“三区”划分工作,该项目目前已初步立项。
    (四)扎实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行动
     2007年10月15日,全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行动正式启动,市水务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上海市的实际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实施计划,印发了《上海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我市严格按照《上海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切实推进监督执法行动,市局建设管理处,市水利管理处,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等单位组成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负责对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共开展建设项目检查6次。检查内容包括水保资金、防治措施、监测措施、长效管理措施等的落实情况及各项水保设施成效等。在检查的过程中,联合检查组不仅对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的水土保持方面的内业材料进行了审查,还深入现场调查了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并对开发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行为,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在各类生产建设项目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
     为了巩固、扩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成果,同时总结经验,促进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我市水务局联合检查组对完建项目开展了专项行动的“回头看”工作,主要对完建项目的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保设施的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上海外高桥电厂三期工程和奉贤电厂一期工程,通过进行“回头看”活动,进一步督促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强化建设单位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回头看”活动完成后,我局对照专项行动方案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做好专项行动总结工作,既总结了本地在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机制体制,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也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对策。
     二、主要经验和体会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
     市水务局对河道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十分重视,分管领导亲自协调,亲自部署,亲自检查;此外,市水利管理处、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市水务执法总队等水土保持工作相关单位分工明确,有机配合,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二)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结合我市水土流失的特点及水土保持工作的现有基础,循序渐进的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抓好试点,以点代面,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了“项目前编报方案,项目中监督检查,项目后组织验收”的工作制度。
    (三)注重宣传,常抓不懈
     在“世界水日”、“世界水周”、“水土保持宣传周”期间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特别开发建设单位宣传城市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氛围。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一些不足:
     1、现有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部委规章,主要是针对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对平原地区规定不多,上海市目前尚未出台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在实际工作依据不足。
     2、大多数建设单位对于执行水土保持法意义认识仍然不足,只注重立项只注重立项报建审批,对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不认真不及时,或者是对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和要求不熟悉,不了解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监理的重要性。
     3、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建设项目较少,目前上海只有电力系统已开始执行国家电力公司与水利部联合发布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相关文件规定,所有需由国家发改委立项的大型项目及及水利行业的建设项目已开始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行业尚未起步。
     4、由于我市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的较晚,许多相关基础资料也比较缺乏,因此水土保防治分区划分的工作尚未开展,影响到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四、下一步的安排和部署
     1、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对伍建设,重点抓好水土保持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尤其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查、验收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提高水土保持管理人员的素质,建立完善的水土保持工作体系。
     2、在已编制了《上海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划分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充分吸取其他兄弟省市的经验,深入开展上海市“三区”划分工作,为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提供依据。
     3、根据水利部关于大力推进水土保持数据化建设的要求,我市拟初步开展上海市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严格参照《水土保持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将我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评审、实施、验收、监督检查等信息汇总到数据库中,以便于今后更好的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管理工作。
     4、应积极与上海市发改委、环保、交通、建设、电力、铁路等部门积极联系,加强与各部门相互合作、相互协调,建立起有效的联动联管机制。逐步实现对无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发改委不予立项,环保局不批环评,建立联动、联管运行机制,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共同推进上海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
     5、将水土保持宣传工作作为一个长期工作来抓,将其制度化,具体化,目标化,今后将确立了每年的6月、6月的最后一周、6月29日为水保法宣传月、周、日。宣传要面向各级领导、面向生产建设单位、面向广大群众,通过悬挂条幅,印发传单等形式扎实推进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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