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来《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

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初见成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06-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
 
 
黄河源区是我国的高原宝地——长江、黄河、澜沧江“三江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着“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从强化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人为破坏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遏制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趋势的目的出发, 2001年9月,黄委会正式启动了实施期为5年的“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工程”。
1 基本情况
黄河源区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区内山脉绵亘,地势西高东低,海拔4000m左右,地形开阔坦荡、起伏平缓,缓坡丘陵、丘间草滩和湿地是其主要地貌,是典型的青藏高原高寒草地地貌。植被分布由东南向西北依次是森林、草原、荒漠三种基本类型。该区属青藏高原大陆性气候特征:热量低,年温差小、日温差大,日照时间长,辐射强烈,风沙大,植物生长期短,绝大部分地区无绝对无霜期,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98~700mm之间,年蒸发量800~1200mm。该区以降水和冰雪融水补给为主,年河川径流量232.42亿m3,占总径流量的95.9%,年平均输沙量8814万t。
黄河源区水力侵蚀、风力侵蚀、冻融侵蚀和重力侵蚀交错并存。随着近年来气候的变暖、河源区植被覆盖率的下降和裸土面积的增加,风力侵蚀作用正在逐步加强,土地沙化面积逐步扩大;此外人口增加和不合理活动造成的人为新增水土流失也很严重,非法采金、铲草皮、挖虫草和不采取保护措施的开发和建设活动,产生大量弃土弃渣,形成大片裸地,很难恢复植被,还在地表径流的作用下产生大量的泥沙,形成新的水土流失,致使区内径流的含沙量呈明显增大的趋势。
黄河源区范围涉及青海、四川两省的5个州、15个县,总面积12.1万km2,约占黄河流域总面积的17%,总人口45.39万人,仅占黄河流域内总人口的5‰,且多集中在几座较大的县城,人口密度4人/km2,人均土地约26hm2。区内不适合发展自然种植业,属纯牧区和半农半牧区,畜牧业是农牧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国民生产总值的75%~85%,人均纯收入1400多元。
2 主要做法
按照黄委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2001年批复的青海和四川两省《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工程实施方案》,经过5年实施,水土保持工作从无到有,成绩显著。
2.1 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
黄河源区各省、州、县按照实施方案,相继成立并加强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机构。目前,黄河源区2省5州、15县全部成立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机构,并按编委编制专职人员3~6名,分别隶属农牧水利局、畜牧水务局、资源环境水务局、水务局等行政机构。其办公条件和设施大为改善,确定了固定办公场所,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办公桌椅等必要的监督执法装备,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监督执法装备按规范化要求逐年完善。青海省还明确了各州、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任命专(兼)职监督执法人员82名;四川省任命专(兼)职监督执法人员16名,初步形成了省、州、县三级执法网络。
2.2 完善了配套法规体系
为使水土保持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便于操作,源区各州、县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水土保持法实施细则》等配套法规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目标责任制度》、《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水土保持行政执法错误追究制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制度》、《水土保持方案登记、审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制度。据调查,目前已有9个县出台了《水土保持法实施细则》,7个县完成了“三权一案”管理办法和水土保持地方性法规汇编,其它县也相继完成了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正待政府颁布实施。
2.3 广泛宣传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项目实施五年来,青海、四川两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十分重视水土保持宣传,据统计,黄河源区共投入水土保持宣传经费31.6万多元,先后发放宣传材料11.4万份,张贴宣传标语400多条,在城镇周围、交通要道和生态自我修复试点区设立水土保持大型宣传设施9座,固定宣传牌(碑)188块,编写简报40多期,开展宣传活动157余次,宣传覆盖面达90%以上。青海省玉树州水务局和州委宣传部将藏、汉文《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汇编》作为乡村干部的基本普法材料,做到乡、村干部人手一册,并编写印刷了藏汉文版中小学水土保持科普知识教材,作为玉树州中小学水土保持知识读本;海南州贵南县制定了有关生态修复的规范性文件和乡规民约等;玛沁县、玛多县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汇编》送到每一个乡党委和牧委会,并做到与学习十六大精神,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国家生态保护政策等结合起来进行学习和宣传;果洛州的玛多县、海南州的贵南县率先在县城内建起了黄河源区水土保持一条街,四川省利用牧民“出牧节”出动宣传车80余次,制作水土保持宣传专题片2部,在州县电视台进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这些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使源区农牧民水土保持意识有了很大提高。
2.4 开展了人为水土流失普查与动态监测
2.4.1 人为水土流失普查
项目区5个州15个县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以县为单位划分出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目前,已有2州9县完成了人为水土流失调查汇总工作,对人为水土流失的形式、规模、原因、危害分门别类,建档立卡,部分县还初步建立了源区基本数据库,并编写出报告,有2州10县完成了三区划定及公告工作,其他各州、县正抓紧开展“三区”划定公告工作,预计2004年底全部完成。
2.4.2 动态监测
青海省共和、玛多、贵南三县和四川省由阿坝州委托四川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按“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布设开展了水土流失监测工作,并对水土流失背景值进行监测,对有关基础资料进行了收集。
2.5 开展了生态修复示范点建设
截止目前,黄河源区开展生态自我修复试点工作的县有7个,其中青海省6县(共和、贵南、玛多、泽库、河南、曲麻莱县),四川省为红原县。青海省共和县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成立了由县水务局、农林、畜牧、劳动人事、计委等部门参加的“共和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领导小组”,并划定了共和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示范区,将共和县、马汉台地区、恰卜恰河流域、龙羊峡镇镇区、龙羊峡库区周围和阿乙亥河流域划定为共和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示范区,总面积达9万hm2。至2003年底,共和县围栏草场达到59.24万hm2,占全县可利用草场121万hm2的49%;海南州贵南县塔秀乡巴洛乎滩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区,涉及塔秀、茫拉两乡扎什干、达芒等7个行政村及国营巴仓农场,总面积达333.3hm2,茫拉开展网围栏禁牧封育区4km2。黄南州河南县开展网围栏禁牧封育区6.7 km2,泽库县开展网围栏禁牧封育区44 km2,共完成生态修复试点面积54.7 km2;四川省选定红原县龙唐公路98km处右侧的瓦切二村沙化草场5.14 km2,作为本项目示范区,采用钢丝网眼围栏、人工打井、植树种草等措施,进行退化草地封育治理工作,效果良好。另外红原县水利水保局对成阿路347km(新康猫)至367km(龙纳)沿线进行封山育林育草,实施改良措施,提高了该区草场生产力。
3 建设成效
通过五年的项目实施,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工程实施后,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精心组织,转变职能,准确定位,强化监督管理,突出预防保护,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3.1 源区牧民的水土保持认识和法制观念普遍提高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土保持法》宣传工作,人们对水土保持的认识和法制观念普遍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广大群众保持水土的意识大大提高,在源区挖药材、开荒、乱采、滥伐等不注意保持水土、破坏植被的现象得到遏制;二是干部的水土保持意识明显提高,他们在系统学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同时,且在群众中大力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学法守法起到带头促进作用;三是开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有所增强,部分建设项目业主主动和水土保持部门联系,咨询有关水土保持法律问题,按《水土保持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防治措施规范了建设行为,尽量减少人为破坏,有力地推进了水保预防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2 开创了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工作新局面
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工程启动后,首先依法成立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机构和组建完善监督管理队伍;二是起草制定了水土保持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法规基础;三是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工程的启动,不但对改善源区的生态环境带来生机,而且还填补了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工作的空白;四是开展了生态修复试点工作,起到了典型引导、科学先进、示范带动的作用;五是启动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为全方位启动项目区生态修复工程及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大面积开展不同类型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提供科学依据;六是划定了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为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督、预防、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这些工作的开展,对推动源区水土保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防治水土流失开辟了新的的途径。
3.3 牧民生产与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工程项目建设对帮助源区人民摆脱贫困,促进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方面起到了推动作用。项目建设提高了环境的承载能力,缓解了人与自然间相争的矛盾,使长期依靠放牧为主的牧民改变了传统观念,在不知不觉中逐步改变了“超载放牧、越牧越荒、越荒越穷”的生产方式,同时也促进了牧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牧业生产趋于合理,大大提高了牧业抗衡于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项目实施后,增加了植被覆盖率,提高了草场涵养水源能力,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初步扭转了项目区生态环境恶化状况,为该地区人们提供一个健康舒心的生活环境;项目建设提高了草场的生产力和承载力,缩短了牲畜的育肥期,提高了出栏率,经济收入增加,牧民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得到改善和提高,从而促进了社会进步。生态修复工程是一项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千秋大业,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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