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对螺旋藻养殖大棚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解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11-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咨询内容
我们螺旋藻企业分为两部分建设:一部分是养殖大棚,占地面积较大,只是在半沙化土地上搭建一个农业养殖大棚,上面覆盖棚膜,地下面也是塑料棚膜,每个大棚占地1亩;另一部分是生产车间。目前已经是运行10多年的成熟企业,请问是否需要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交纳水土补偿费能将养殖大棚的进行减免,只缴纳生产车间占地面积吗?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根据水土保持法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有关规定,您提到的螺旋藻养殖大棚属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情形,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征占用土地面积指的是征占用土地的全部面积,不是其中项目建设占用的土地面积。因此,您提到的养殖大棚和生产车间,都应当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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