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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实行承诺制的问题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9-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咨询内容

 

根据水保(2019)160号文,编报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实行承诺制后,审批时是否进入行权平台时,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承诺制是行政许可的一种便民、简化办理形式。即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水土流失防治相关要求作出书面承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可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即来即办、现场办结。同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因此,对您提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实行承诺制管理,审批时可进入行权平台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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