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综合性项目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解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9-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咨询内容
本项目是一个综合性项目,工可批复绿地面积约4.6公顷,工可批复后,方案进行深化优化,初步设计批复的绿地面积为5.87公顷。请问,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面积是5.87公顷还是4.6公顷?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明确了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七种情形。您提到的综合性项目如不属免征情形,应当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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