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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新政策还是按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中的标准缴纳的问题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8-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咨询内容

建设单位开工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由于地方出台新政策,对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请问建设单位是按照新政策标准缴纳还是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中的标准缴纳。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九条规定,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缴纳义务人应当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因此,地方出台新政策的时间如果是在您提到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工之前,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当按照新政策缴纳。否则,应当按照经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标准缴纳。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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