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采石场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8-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咨询内容
您好,我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个采石场项目,已开采多年,现要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年开采石料5万m3,占地面积3.8公顷,没有其他附属工程建设产生土石方挖填,请问应该编制报告书还是报告表?谢谢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有关规定,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 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因此,对于您所提到采石场项目占地面积3.8公顷的情况,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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