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性公墓是否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问题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7-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咨询内容
鉴于以往咨询的公墓项目都未提到公益性公墓,因此单独提出此项咨询。根据国家和地方关于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项目最后,都均有提到“等公益性工程项目”字眼,此次咨询问题主要为:农村公益性公墓是否属于免征文件中“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范围内。谢谢。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明确了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我们认为,该条款为穷尽式列举,仅包括所列的七种情形。因此,您提到的公墓不属于以上免征情形,不适用该条款进行免征,应当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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