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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校项目建设是否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问题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咨询内容

按照财综[2014]8号文,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情形第一条,学校等公益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请问“党校”是否属于免征情形?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明确了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因此,您提到的党校项目建设不属于免征情形,不适用该条款进行免征,应当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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