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对不收费的公园是否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解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7-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咨询内容
不收费的公园建设,可否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意见,如果您提到的公园属面向城市及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园林绿化设施范围,则符合免征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