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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问题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7-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咨询内容

 

您好,我公司负责编制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该项目贵州省能源局立项,但其位于贵州省、云南省交界区域,设计阶段部分进场道路跨越省界延伸至云南省鲁甸县境内(道路总长6.14千米,跨境道路长1.8千米)。1、特咨询该项目立项为贵州省,但由于跨省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级别是否由上一部门即水利部负责审查?2、如在水利部审查需如何上报?烦请告知流程3、如还在贵州省水利厅审查,是否需上报水利部备案。谢谢!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问题一:按照《水利部关于下放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权限的通知》(水保〔2016〕310号)有关规定,您提到的风电场项目属跨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水利部审批。
  问题二:水利部审批项目的上报,请按照水利部官网服务栏目,行政审批事项中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服务指南有关规定办理。
  问题三:您提到的风电场项目如由地方组织审查,不需上报水利部备案。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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