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对绿化建设工程是否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解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6-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咨询内容
您好,我们目前遇到很多高速公路护网之内的和平原地区的绿化建设工程,该类工程占地面积较大,单个工程达到数十至数百公顷,工程实施对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对水土保持具有积极作用,请问该类工程是否属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情形,盼回!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明确了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因此,您提到的绿化建设工程不属于其中免征情形,不适用该条款进行免征,应当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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