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对计征水保补偿费标准的解释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5-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咨询内容
2014年的项目,2019年补办方案,当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为2元/平方米,现在的征收标准是1.3元/平方米。请问2019年收取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更适用哪个标准?为什么?谢谢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补办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九条规定,缴纳义务人应当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因此,您提到补办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应当以项目开工前的标准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 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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