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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公园、学校的地下空间是否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问题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4-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咨询内容

根据补偿费征收的相关规定,感觉这个属于一个夹层啊。咨询了很多专家,但是意见都不统一。所以想咨询下类似的问题:如果利用公园、学校的地下空间,究竟是否应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修建停车场如属学校建设内容,则作为学校的组成部分,可以予以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如果您提到的停车场属于另外立项的建设项目,则应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七条规定,停车场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当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
  针对具体情况,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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