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对水土保持技术评审方案服务期的问题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3-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咨询内容
你好,我是一名水土保持从业人员,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时间三十多年,但是水土保持方案的服务期限一般最长是十年,请问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水土保持方案服务期限应该按那个时间来做,谢谢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水土保持方案服务期限是一个历史概念,在新的《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以及我部的相关文件中均没有方案服务期的概念。在以往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实践中,水土保持技术评审单位曾提出过方案服务期,但主要是为了结合生产建设项目的服务年限来确定占地面积,并以此确定方案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措施。目前,我部在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中已不在使用方案服务期的概念,也没有服务期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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