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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法》规定宅基地复垦不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问题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3-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咨询内容

国土部门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包含宅基地拆迁复垦区和居民集中安置区,居民集中安置区的地块已在发改或规划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但宅基地复垦这块直接纳入国土部门的土地置换指标,没有在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宅基地复垦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吗?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根据《水土保持法》规定,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应是生产建设项目,是否属于生产建设项目应根据其在发展改革等部门的立项(即实行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项目)情况来定。因此,您提到的宅基地复垦不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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