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咨询

公众咨询:我区现有水保项目已完成批复工作,但建设单位由于行业政策调整等问题,项目区面积发生大规模变化,减少租用面积50%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1-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咨询内容

我是基层水保工作者,我区现有水保项目已完成批复工作,但建设单位由于行业政策调整等问题,项目区面积发生大规模变化,减少租用面积50%以上,是否进行方案变更还是重新编报水保方案?一次性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按现行收费标准和实际占地面积计算后进行退回?谢谢!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生产建设项目减少占地面积50%以上的情况不属于《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办水保〔2016〕65 号)第三条规定的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不需要进行方案变更或重新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您提到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已上交财政部门,按现行收费标准和实际占地面积计算后是否涉及水土保持补偿费退还的情况,请就项目具体问题咨询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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