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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咨询:潍坊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潍坊市消防远程控制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财综[2014]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1-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咨询内容

潍坊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潍坊市消防远程控制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财综[2014]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一条“(五)建设军事设施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这一条。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2018年3月,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公安消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公安消防部队转到地方后,现役编制全部转为行政编制,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2018年10月9日,公安消防部队正式移交应急管理部。
  据此,我们认为您提到潍坊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的消防远程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应不属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军事设施的免征情形,应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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