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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咨询:《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中》13.3.9小节中提到,土地整治措施应在清除地表临时建筑物、建筑垃圾上进行,也就是…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1-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咨询内容

你好,《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中》13.3.9小节中提到,土地整治措施应在清除地表临时建筑物、建筑垃圾上进行,也就是拆除硬化地表后进行土地整治,认为是拆除硬化地面应列为水保措施之中,单独列取其工程量,不知道理解是否正确?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第13.3.9条第一款规定,施工道路和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结束后,应在清除地表临时建筑、建筑垃圾的基础上进行土地整治。该条款是对施工道路和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的要求,而不应把清除硬化地面列为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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