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咨询:《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社区体育文化公园项目和安置房项目是否征收补偿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12-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咨询内容
尊敬的水利部领导:我是一名基层水利工作者,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过程中遇到如下困惑:社区体育文化公园项目和安置房项目是否在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的法定情形之内呢,是否需要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请领导在百忙中帮忙答疑解惑,万分感谢!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明确了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情形。我们认为,该条款为穷尽式列举,仅包括所列的七种情形。因此,您提到的社区体育文化公园项目不属于以上免征情形,不适用该条款进行免征,应当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批复》(国函〔2009〕84号),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廉租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您提到的安置房项目,如果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则属于第十一条规定的免征情形,如果不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应当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针对具体项目的具体问题,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或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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