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咨询:描述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土地占用征收只计算永久征占用土地面积的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11-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咨询内容
财综【2014】8号《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这里所指的征占用土地除了永久征占用土地外,还包括临时征占用土地吗?为什么水利部水保函【2015】416号《关于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核定水土保持补偿费只计算永久征占用土地面积而不包括临时征占用土地面积?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这里所指的征占用土地包括永久征地和临时占地。
关于您提到的《水利部关于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5〕416号)中水土保持补偿费只计算永久征占用土地面积的问题。经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于2015年6月29-7月3日对新建郑州至万州铁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当时铁路涉及的河南省、湖北省和重庆市新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征收标准尚未出台,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仍执行《河南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豫财预外字〔2000〕33 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的通知》(鄂政发〔2000〕28 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水土保持设施补偿、水土流失防治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2〕578 号)文件,参加评审工作的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对此是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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