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咨询: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中对于直接影响区不进行措施设计的,这样是否合理呢?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9-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咨询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中对于直接影响区不进行措施设计的,这样是否合理呢?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直接影响区指因项目生产建设活动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及危害的项目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其主要特点是由项目建设所诱发、可能加剧水土流失的范围,如若加剧水土流失应由建设单位进行防治的范围。
实践中,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管理到位,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一般不会对建设区外的区域造成水土流失影响,一般也不布设水土保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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