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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咨询:围堰拆除是否纳入水土保持措施的问题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2-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咨询内容:
    您好,我是一名水土保持工作者,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过程中,碰到围堰拆除是否纳入水土保持措施的问题,现在在方案评审过程中,专家基本上偏向于将围堰拆除纳入水保措施,但是在【2014】水保监58号文中,明确围堰修筑和拆除不纳入水保措施体系,还请给与答复,谢谢!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围堰拆除是否纳入水土保持措施的问题,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拦渣工程、斜坡防护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排导工程、降水蓄渗工程、临时防护工程、植被建设工程和防风固沙工程等,不包括围堰拆除。我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印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水保监〔2014〕58号)也明确围堰修筑和拆除不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同时,围堰拆除涉及土石方转运、堆放,应当做好有关水土保持措施。
    建议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过程中,请您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具体规定,并在围堰拆除过程中注意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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