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江西省书面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11-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江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汇报 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是南方水土流失较严重的省份之一,水土流失面积约3.35km2,占土地面积的20%。经过多年的综合治理,目前已遏制了流失面积扩大的势头,水保生态正向良性方向发展。但是,随着近十年来经济发展的加速,开发项目逐渐增多,造成了许多新的人为水土流失,防治人为水土流失成为我们面临的主要任务。为了遏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保护江西青山秀水和鄱阳湖“一湖清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号召。为了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任,保护好江西的绿水青山,加强水保执法体系建设,我省加强了联合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 一、两年来的主要工作 水利厅领导一再强调,预防监督工作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中之重,近两年的预防监督工作主要抓了两件事。 (一)执法专项行动 我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省、市、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大力配合,达到了 “一梳理,两增强,三改善,四提高”的预期效果。 1、查清楚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对象 梳理并准确掌握全省开发建设项目状况,全省调查、登记各类开发建设项目8911个,其中公路工程项目169个,铁路工程项目7个,矿山开采项目3375个,水利工程项目828个,水电工程项目440个,冶金化工项目116个,电力项目38个,城市建设项目1958个,农林开发项目587个,建材项目825个,其他项目568个。 2、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开展了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我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共在电视台播放专项行动新闻及专题报导88次,在电台播稿件131篇,报刊杂志登载稿件262篇,印发宣传单107822份,书写标语3463条,悬挂横幅3210条,办简报207期,出动宣传车359台(次),举办培训班128次,培训人员达2395人,累计投入资金300多万元,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政府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意识。 3、水保监督执法环境、管理、装备进一步改善 通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改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环境、管理和装备。 监督执法环境进一步改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离不开各有关单位的参与配合,我省各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都成立了以水利(水务、水保)为主,发改委、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煤炭、建设、电力、农业、林业等部门参与的工作机构。提高了专项行动机构规格,各种干扰、干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情况大大减少。 我省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取得了以下方面成效:一是强化了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制度,制定了审批事项流程图,将水土保持行政审批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都进行了公示;二是设立和公布了举报电话,发挥了社会舆论监督效果;三是规范了案件查处程序,形成了案件调查摸底----问题分析 ----下发催报、整改通知书----案件跟踪等执法流程;四是建立了案件审核把关制度,定期召开了“水土保持案审会”,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定案;五是制作了监督执法文件送达、规范收缴、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规范化文书。 4、贯彻执行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四提高” 通过专项行动,全省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方案实施率,水土保持监测率和设施验收率有了明显提高。 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进一步提高。我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到90%以上,大型水利水电项目编报率达到了100%。设区市、县(市、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也由专项行动前的60.01%提高到89.72%。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规范执法程序,及时下发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多管齐下,有效地促进了建设项目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监测率进一步提高。我省省管在建和2003年以来完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省管开发建设项目95个(不含未开工或待开工建设项目29个),专项行动初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项目39个,仅占已开工建设项目的41%。现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省管建设项目所占比例由41%提高到现在的65%。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进一步提高。行动中对一大批省管项目进行了验收,设区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加大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力度,现有3655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比开展专项行动前新增了1165个。 (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1、配套法规建设 省人大分发了《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和林地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水利厅及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西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收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江西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管理规定》、《关于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工作的通知》,等等。南昌市人大颁布了《南昌市城市水土保持条例》,赣州市政府出台了《赣州市水土保持实施办法》。各县政府出台了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如兴国县政府有:《兴国县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细则》、《关于印发兴国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等六项制度的通知》、《兴国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兴国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意见》等。 2、队伍建设 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员共1110人。省级分工监督管理人员8人(包括水土保持处、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不包括省水土保持科研所);各设区市有局级管理机构1个(赣州市),科级管理机构10个;各县独立的水土保持局33个(其中正科级19个,副科级4个,其余由水利(水务)局管理)。管理人员编制比较复杂,包括公务员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事业编等。 部分县有县水保局驻乡镇管理站,如会昌县有6个乡镇水土保持管理站,每个站管理附近数个乡镇的监督和治理工作。 3、装备建设 全省执法装备不全,现有执法车58辆(其中省水利厅给有关县配备了专用执法车25辆)、电脑204台、照相机95台、摄像机41台。有半数县没有固定的执法车和摄像机,有的装备已用多年,急待更新。 (三)预防监督日常工作 孙晓山厅长要求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要真正转移到预防监督工作上来,希望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努力走在全省水行政执法工作前面。朱厅长对2009年水土保持执法规范化明确提出了要求,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取得突破,水土保持执法信息化积极创新,水土保持系统内部加强规范化管理。我们对监督执法工作按开发建设项目内容实行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制度。加强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检查,通过检查协调,南昌西外环高速公路、安宜二级公路、贵溪公路有的按规定编报了方案,补交了规费,有的正在做验收准备工作。省市县三级联合对武吉、鹰瑞高速公路进行了全线督察。信丰县桃江水电站,及时进行了整改并申请验收,久拖未决的问题圆满解决; 为了提高机关效能,对水土保持方案省级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间20天压缩至承诺时间10天,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由法定时间3个月压缩至承诺时间2个月,并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行政效能的通知》,提交了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图。 加强了水土保持规费收缴,今年已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200万元。 加强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考核。全省乙、丙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单位考核换证工作已完成,同意换证的乙级为20家,有1家被降为丙级,同意换证的丙级为77家,有6家被取消资格。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预防监督工作将借助能力建设的东风,以预防监督规范预防监督管理工作为基础,以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平。 近期重点工作抓两个方面: (一)规范预防监督管理 1、完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体系,规范技术服务市场,做到审批和技术评审公平、公开、公正。印发《江西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和技术服务暂行规定》; 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工作,印发“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办法”; 3、规范水土保持技术专家队伍管理,印发水保专家库文件; 4、编制开发建设项目管理软件,水保处、监督站、水保所在一起研究监督管理软件的目标、内容、投入等问题,尽快拿出一个方案。请软件公司做管理系统。 (二)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建设 1、全面推动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督促各设区市、县出台实施方案和成立领导小组; 2、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强重点能力建设县工作的通知”,推动30个已上报的能力建设县启动工作,要求在1个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作好调查研究; 3、开展一次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调研,了解有关县能力建设方面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4、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班;举办全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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