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部署

南京市全面部署《水土保持法》颁布18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06-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南京市水利局就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宣传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自1991年6月29日正式颁布实施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南京市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和预防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推进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保障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今年6月,市水利局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也得到了水利部的表彰。
为了迎接6月29日水土保持法颁布纪念日的到来,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有序开展,市水利局部署启动了水土保持法宣传周活动,将在6月24日至30日期间以“保护水土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开展集中式宣传活动。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通知精神,市水利局加强领导、精心策划,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努力通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周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水利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由相关局领导总负责,农水处、政法处、水政支队、办公室、机关党委、财务处、水资源中心等处室、单位共同参加。市水利局陈勇局长亲自审阅了宣传工作方案,并在文件上专门批示,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水土保持工作。6月18日,我局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工作班子各成员根据活动安排细化、分解、落实相关的宣传纪念活动,迅速启动宣传工作。
二是精心谋划方案。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法宣传周活动,拟定了《南京市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18周年宣传活动方案》,初步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宣传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宣传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突出宣传重点。通过网络、报纸、画册、展板、电视等多形式的宣传方式,突出宣传我市18年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重要作用和先进典型,集中展示18年来水土保持工作的发展,强调水土保持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
四是形成上下联动。市水利局根据部、省有关精神,结合南京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18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市水利系统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18周年的宣传活动提出要求,要求各区县围绕宣传主题,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切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及时汇总全市各地、各单位开展宣传活动的情况,及时刊登有关简报、信息,上报省、部,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整体宣传的合力。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