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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经验交流会在南昌市召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1-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1月9日至12日,珠江委在江西省南昌市召开了珠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各试点工程的经验,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全面开展。 2000年,水利部党组根据中央治水方针和社会经济发展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新要求,提出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的新思路,并采取了一系列对策和措施。2002年,水利部在全国开展了第一批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建设,珠江流域片列入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的县有15个。各试点县在近3年的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实施过程中,因地制宜地做了大量的工作。 珠江委水土保持处简单介绍了珠江15个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今后的工作重点,江西省安远县、云南省宣威市、贵州省安龙县、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和兴安县、广东省梅县、海南省白沙县以及福建省永定县等8个试点县(市)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会后,还组织会议代表参观考察了江西省水土保持科技园、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的情况。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江西、海南、福建省(自治区)水利(水务)厅(局)及15试点县的水土保持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共31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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