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山西水利厅水保局副局长王彦平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4-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山西水利厅水保局副局长王彦平作交流发言 山西省水土保持监督工作汇报 山西省水利厅水保局 2009年,我省水土保持监督工作在黄委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兴水战略目标和要求,透明司政,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实现我省的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主要工作 (一)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圆满结束 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从2007年10月开始,历时一年多的时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我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一次良好契机。专项行动期间,省、市、县三级水土保持监督部门开展执法检查1031次,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55个,水土保持方案预算资金2.25亿元,全省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有了大幅提高。通过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强化了制度管理、维护了法律尊严,规范了项目行为、树立了部门形象,动员了干部群众、扩大了社会影响。 4月28日,我省在太原隆重召开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总结表彰大会,省10个厅局(委、办)部门的代表、市县水利部门、25家生产建设单位以及新闻单位150多人参加了会议。大会总结交流了专项行动期间,水土保持监督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表彰了19个专项行动先进单位、8个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先进单位、63名专项行动先进工作者、7名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先进工作者,命名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塔山工业园区等8个生产建设单位为“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这次大会总结了经验,扩大了影响,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健康、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回头看”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为深入推进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我省在水利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开展了“回头看”活动,要求市县结合工作实际,抓重占,攻难点,确保“回头看”活动扎扎实实见到实效。为此,我省以交通建设项目为重点,对专项行动期间的一批违法、违规项目进行了跟踪督察,对违法违规行为不整改的监督执法不罢休,一查到底。8月13日至15日,由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司长牛崇桓带队,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等组成的督察组,对我省沿黄干线公路(忻州段)和吕梁沿黄旅游公路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察。经过各级监督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沿黄干线公路、沿黄旅游公路、鲁能原平铝厂、石太铁路、王曲电厂等一批开发建设项目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整改落实,“回头看”活动取得明显实效。目前,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已全部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公路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实施逐步得到规范。 (三)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有序开展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是水保监督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我省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实施。按照水利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总体方案》精神,制定了《山西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于7月7日在太原召开了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会议,对监督能力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全省11个市的分管局长、监督站长和参加第一批能力建设的35个县水利局长、水利厅有关处室和厅直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进行了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按方案要求有序开展,力争有提高、有突破。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加强领导,增进沟通 专项行动期间,省、市、县各级水利水保部门都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晋城、吕梁和阳泉三市还由市政府印发了全市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组成了由各分管副市长亲自挂帅任领导组组长、市发改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吕梁市政府还就执法检查与各县政府签定了责任书。与此同时,我们积极与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交通厅、省煤炭工业局、省电力公司等相关部门沟通,得到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减少了执法阻力,推进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为提高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聘请了省法制办专家领导,重点就《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检查规定》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临汾等市也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此外,我们还积极组织省、市、县有关人员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利用一切机会提高全省监督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先后联合省电视台、山西经济日报、中国水利报等媒体单位,深入工矿企业,赴工程建设现场检查拍摄,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执法宣传活动。6月29日,又利用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8周年契机,在省电视台连续播出了公益广告,在水利厅大院悬挂了宣传标语。各地市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临汾市、运城市、长治市开通电台热线栏目进行广播宣传;吕梁市推出利用短信对领导进行宣传,在高速公路悬挂巨型宣传牌等。通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动员了干部、教育了群众,为开展监督执法活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奖罚并举,加强服务 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在加强法度制裁的同时,对一些依法行事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表彰鼓励、宣传推广。在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总结表彰大会上,表彰了8个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先进单位,命名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塔山工业园区等8个生产建设单位为“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同时,我们始终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帮助开发建设单位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如晋城市、长治市在检查中发现部分矿区矸石山存在水土流失问题后,多次派出技术人员赴工地进行施工指导,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帮助煤矿将煤矸石山改造建设成为了绿树成荫、四季如春的游园。 三、2010年计划 (一)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 山西是能源开发建设资源性省份,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依然严重,水保方案实施任务艰巨。我们希望与水利部、流域机构联合监督执法,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及时预防和治理新增水土流失,促进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按照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第一批上报水利部的35个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重点县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对监督管理人员实施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全方位提高各级水土保持部门的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全面推进全省水土保持能力建设。 (三)抓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重点排查国家及省批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报情况,提高方案编报率;跟踪检查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实施情况,通过督查提高水保方案实施率;逐步推进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的验收工作,确保新增水土流失的有效治理。 (四)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方案评审效率 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制度,细化审查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同时公开透明工作程序,缩短审批周期,做到程序公开,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五)修改完善有关政策法规 1992年省物价局、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出台了《山西省水土流失补偿费治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距今已近20年时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对水土流失治理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原来制定的水土流失补偿费和水土流失治理费征收标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亟待和有关部门协商尽快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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