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蔡德所作“依法行政 强化监督 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的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4-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依法行政 强化监督

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地处我国南疆,土地总面积23.67万平方公里,由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处于以项目开发带动经济发展的初级模式,人为开发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之一,人为水土流失的防治任务非常艰巨。针对广西水土保持工作的实际,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我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职责,提前开展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使全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与规范化的轨道。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区以自治区水土保持委员会、水利厅联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厅长钟想廷同志亲自任组长,分管副厅长蔡德所同志任副组长,自治区发改委、环保局、国土资源厅等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水利厅各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和协调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在专项行动动员会议上,厅长钟想廷作了布置,分管副厅长亲自作动员报告,并对参加专项行动方案的人员进行了培训,使全区上下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统一行动。
  (二)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我厅利用《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16周年纪念日召开了周年纪念座谈会,特别邀请了一些在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好的和比较差的开发建设项目业主参加座谈,由做得好的单位谈经验、谈体会、谈做法,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在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和中国水利报播登的广西水土保持工作新闻8次以上,水利部和自治区水利厅网站登载的广西水土保持新闻30次以上,并连续在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后滚动播出水土保持宣传广告;各市县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以领导电视讲话、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展以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土保持治理成就。全区一年投入的宣传经费300多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安排宣传经费38万元。
  (三)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推动我区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去年10月,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采纳我们的建议,到自治区发改委、环保局、经贸委、交通厅及国土资源厅等单位进行水土保持执法调研,督促区直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好职责,从源头上把好水土保持的前置关,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均表示要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没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不予审批相应的手续。此项工作效果非常好,对开发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由原来要水利部门多次督促甚至未果的情况转变成为项目业主单位主动找到我们咨询怎么开展这项工作,我们工作由被动出击为主动服务。
  (四)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有效地促进了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我们在去年6月份开始筹备全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大行动方案。7月份,对全区2000年以来应该由水利部及自治区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摸查,对其中的250个开发建设项目从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制度、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土保持监理制度、水土保持监测制度、水土保持缴费制度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等六方面进行了重点调查摸底,建立了本级项目档案。并于8、9月抽调区、市、县水土保持监督人员共40多人,分9个检查组分赴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及时给每个被检查单位下发情况通报,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共发出整改通知69份,收费通知48份,今年初,又发出处罚告知书19份,取得的效果是显著的,绝大部分项目业主都能够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对一些拒不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企业,我们还将进一步地进行宣传教育,直至采取行政处罚措施。这次执法大行动,在以下方面取得了突破:一是国家、自治区重点项目基本都编报或补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如华润水泥、海螺水泥集团在广西的4~5个生产企业全部补报了水土保持方案,自治区重大项目钦州林浆纸集团及时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二是水土保持规费征收逐步规范,一直以来态度强硬的地方铁路项目、龙滩水电站、平果铝业、华润水泥、海螺水泥等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三是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取得零的突破,去年验收了7个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四是水土保持“两费”征收工作得到了加强,去年配合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出台了新的水土保持“两费”征收文件,全区全年合计完成“两费”征收2560.75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征收683万元。
  我区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追缴钦州矿务局多年未缴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未果,对钦州矿务局发出行政处罚通知书,钦州矿务局不服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追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在提出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经艰苦取证和努力,历时长达半年多,人民法院一审二审判决维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但此案受到了自治区高级检察院的抗诉。为依法维护法律尊严,我厅多次向水保司、水保司监督处汇报,在得到了水保司、水保司监督处领导的具体指导后,多次与抗诉机关和再审法院交换意见,同时派员到钦北区水利局为如何做好本案的应诉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并参加了庭审。再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此案以水行政主管部门胜诉告终,震慑了违法行为,社会反响强烈,极大地树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权威,有力地推动了当地及广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
  我区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比水利部布置提前了3个月,水利部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下发后,我们及时按照水利部的行动方案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确保按照水利部的要求,把这次专项行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预期的效果。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第一、第二阶段的工作,第三阶段工作已经接近尾声,同时开展了最后一个阶段的总结工作,以此推动广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体会
  我们工作成就的取得,主要有如下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是关键:没有各级政府部门和自治区水利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我区的监督执法工作就很难正常开展;
  2、人大监督是保障:通过各级人大的监督,可以督促各部门、各开发建设项目业主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
  3、部门配合是基础:通过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可以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前置条件,有利于下步工作的开展;
  4、宣传到位是前提:通过宣传,可以使各级政府、各部门、开发建设项目业主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5、敢于碰硬出成效:对那些违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行为要敢于说“不”,甚至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措施,确保有位、有威、有作为、有成效。
  三、今后工作思路及打算
  1、加大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治水土流失的意识,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开展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对已开展过监督检查的项目进行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促进“三同时”制度的全面落实。
  3、加大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力度。计划今年征收水土保持规费5000万元以上,其中自治区本级征收2000万元以上。
  4、开展广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评选活动,鼓励开发建设项目业主依法做好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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