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浙江省衢州市水利局副局黄李承作“加强水保监督执法 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4-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加强水保监督执法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浙江省衢州市

  根据会议安排,衢州市就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主要做法向大会作一交流汇报。
  水利部启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以后,我市即明确提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优化投资环境”,并结合衢州水土保持工作实际,以开发建设项目整治为抓手,迅速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据统计,全市共组织检查562人次,检查开发建设项目194个,其中重点工程25个、市级立项项目67个、市以下立项审批项目102个,下发《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2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43份,15个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已委托有资质单位着手编报方案,22个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项目已按要求整改到位。通过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广大群众、项目业主的水土保持意识进一步增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水土流失防治成效进一步显现,也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主要做法如下:
  一、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行动合力
  为深入贯彻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精神,按照《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衢州市委、市政府就专项行动进行专题研究,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明确水土保持审批、监督、验收等前置条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县两级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调整和重新公布了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并在此基础上,分别成立了以水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为组长,发改、经委、规划、交通、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
  同时,市人大把水土保持贯彻实施情况列入“2008年监督工作计划”;市政协专门设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调研课题;市水利局还把专项行动纳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交通、发改、经委、国土等部门也积极配合,提供开发建设项目立项和矿山采矿许可证发放等相关资料,并按照部门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教育培训,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全面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创新宣教载体,营造良好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氛围,我市抓住各种有利时机,利用各类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细致、深入、广泛地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如在市广播电台黄金时间开播“水保之声”,在《衢州日报》上公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情况,邀请民主监督员和衢州电视台全程参与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并抓住“两会”有利时机,积极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赠阅水土保持宣传资料等。
  结合此次专项行动,我市还积极开展了水土保持“三个走进”宣传活动:①走进项目,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力量,深入各类在建开发建设项目,向业主们传达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精神,进一步增强其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②走进社区,在人口密集区悬挂水土保持宣传标语,发动基层水利员等开展水土保持知识入户宣传,让全社会都能够了解和认识专项行动的精神要义,并在广大干部群众中逐步树立水土保持国策意识;③走进学校,主管部门与当地学校联合开展了“爱护母亲河”主题宣教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的形式,向中学生宣传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其讲解水土保持相关知识等。
  三、树立典型示范,严格监督执法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市注重通过正反典型案例教育,进一步推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一方面,大力推广黄衢南高速公路“防治结合”的水土保持工作经验,即在工程设计中,把环境保护和恢复难易程度列为首要考虑条件,不断优化工程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原地貌的扰动;在工程施工前,对弃渣场、取土场作进一步核实和优选,并组织编制本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完善检查考核制度;在工程施工中,将取、弃土与造田造地相结合,充分保留耕植土,移植较大的树木,用于施工后的农田改造和植被恢复,对挖方边坡、填方路基边及时采取喷播植草防护,有效减少雨水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
  另一方面,则对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日常监督管理。如中铁三局衢常铁路项目部擅自在水库库尾设置弃渣场,并以与当地村委会签订过租地协议为由,故意拖延弃渣清除工作。执法人员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清除弃渣,恢复原貌。
  四、健全长效机制,规范监督管理
  我市始终把健全完善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近几年,相继出台了《衢州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衢州市区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试行办法》、《衢州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办法》和《衢州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且符合我市实际的水土保持法规配套体系。结合专项行动的开展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市积极采取新对策:及时调整水土保持委员会成员单位,并印发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巩固“政府主导、部门联合、齐抓共管”的水保工作格局;建立水土保持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部署和决定水土保持重大事项;建立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年检制度,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开发“整规”活动成果;建立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工作,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与此同时,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我们还积极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数据库建设,注重日常基础资料的积累,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简报制度,确保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长效管理,也促进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虽然我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其他先进地市相比,还存有一定的差距。会后,我们也将认真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结合衢州水保工作实际,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继续落实水利部、省水利厅的专项工作各项部署,推动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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