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重庆市水利局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2-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全面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意见

 推动重庆水土保持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擘画了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宏伟蓝图,是推动新时代水土保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结合重庆和三峡库区所处战略地位和生态地位,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方案。全市水利系统迅速行动,认真学习贯彻,推动《意见》尽快落地见效,努力在建设新重庆的新征程中实现水土保持新作为。

一、迅速传达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要求

市水利局党组组织专题学习,研究安排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方案工作举措和任务分工,分管局领导多次组织专题研究,细化实化重点工作,加快推动落地见效。市水土保持委员会组织召开成员单位专题研讨会,研究贯彻落实建议和举措。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就贯彻落实《意见》和水利部实施方案提出建议和思路。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推动《意见》落地见效

市委办公厅将贯彻落实《意见》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纳入2023年市委党内法规制定计划。市水利局联合相关部门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表、路线图,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抓手,研究拟制定我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

(一)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将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建立我市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会同林业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启动全市林地水土保持功能提升行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土壤保持能力。会同城市管理部门,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进重庆山地城市水土保持工作。

(二)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深入推进和巩固水土保持全流程监管改革创新成果,全面落实和强化“管建设、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水保”协同监管机制。建立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在已经出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导则》基础上,出台《重庆市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指南》。全面推进信用监管,制定出台《重庆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

(三)协同高质量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治理观,制定《重庆市全面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指导意见》,以三峡库区为重点,全面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2023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0平方公里以上。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持续投入的原则,统筹相关部门,整合项目资金,在全市范围内策划一批生态示范小流域建设项目,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和金融支持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积极谋划并全力配合水利部争取长江中上游坡耕地治理专项投入。

(四)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制定市、区县两级财政补助投入标准。对标国家考核办法,完善和强化市对区县水土保持专项考核。不断优化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强化水土保持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加快建设集成果展示、科技示范、智慧水保、创新平台、水土文化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长江上游水土保持生态科技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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