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贵州省水利厅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2-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认真学习领悟全面贯彻落实

奋力开创新时代贵州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后,我省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制定我省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厅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调度,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安排部署,要求锚定2025、2035年全省水土保持率分别达到75.05%、78.4%的目标,立即制订措施办法,及时出台我省实施意见,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我省落地落实。现将我省贯彻落实举措汇报如下:

一、高质量制定贯彻实施意见

为确保起草工作高质量开展,我省成立了起草工作专班,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水利部要求,结合我省岩溶地貌以及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的主定位,草拟了实施意见初稿,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单位的任务及职责,征求了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县政府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将反复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拟于2月底前报省政府。

二、严格防控人为水土流失

一是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督、补偿费征收、农林开发活动等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为规范生产建设行为奠定良好基础。二是严格方案审批,从源头防治人为水土流失。常态化开展遥感全覆盖监管,深入推进信息化监管,持续加强建设项目监测管理,针对光伏、风电、公路等开展专项联合检查,建立问题台账,限时整改销号,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深化司法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推进人为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序衔接。

三、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统筹各级各部门科学治理水土流失。一是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全面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到2035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400平方公里,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170条。二是科学推进石漠化区水土流失治理,提高林草植被覆盖度与生态质量。到2035年,治理石漠化面积9800平方公里。三是强化林下水土流失治理,增强森林水土保持功能。到2035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000平方公里。四是大力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提升耕地质量和效益。到2035年,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面积360平方公里。五是大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逐步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到2025年,基本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5000公顷。

四、夯实水土保持基础支撑

一是修订省、市、县三级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专项规划,完善水土流失防治布局和任务。二是建立健全各级水土保持委员会工作规则,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三是完善地方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将考核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四是常态化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找准水土流失地块,分类制定治理策略,为科学治理奠定基础。深入推进水土保持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构建智慧水土保持体系。加强岩溶地区土壤侵蚀模型、水土保持碳汇能力等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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