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青海省水利厅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3-02-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坚决落实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部署

牢牢守护三江源水土资源

青海省水土保持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把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作为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制定《青海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二是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三是严格考核评估,完善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四是适时修订《青海省“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和市县级水土保持规划。

二、从严行业监管,加强预防保护

一是结合“三区三线”等,及时划定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点治理区和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的范围。二是深化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行承诺制、区域评估制和备案制管理,依法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监督检查和验收管理,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能。三是加强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有效推进信用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立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推动建立水土保持审批与监管、监管与执法、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和公益诉讼制度。

三、实施重点工程,统筹综合治理

一是以流域水系为单元,整沟、整村、整乡、整县一体化推进青海东部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打造“小流域+生态旅游+脱贫攻坚+种养殖”等典型精品小流域,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三江源、祁连山区、环青海湖封育保护,促进自然修复,提升水涵养能力。2023年实施30项小流域综合治理、5项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二是持续推进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和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引进新技术高标准开展淤地坝建设。对淤地坝淤积和侵蚀沟等形成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引导地方政府和企业按程序积极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充分发挥淤地坝综合效益。三是强化淤地坝安全运用,压实淤地坝运行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三个责任人”责任,做好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以大型坝和下游有居民点等重要设施的中型坝为重点,开展洪水预报预警和应急避险演练,完善防汛预案,推进“四预”能力建设,确保安全度汛。

四、提升支撑水平,夯实基础保障

一是编制实施《青海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实施方案》《青海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实施方案》(2023—2027),持续推进青海省水土保持空天地一体化和重大生态治理项目(三江源区、青海湖流域、祁连山区)水土保持监测,及时定量掌握水土流失动态变化。二是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意识。三是加大水保人才引进与培养,充实技术力量,建设专业化水土保持队伍。四是推进青藏高原、黄土高原等重点类型区水土流失规律机理、水土保持措施碳汇能力等基础研究和水土保持治理新技术推广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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