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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抢抓机遇 扎实推进广西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4-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大家好。首先,对长江委以及兄弟省市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广西地处祖国南疆,东连广东,南临北部湾,西靠云贵高原,北接湖南,西北与越南毗邻,聚居着壮、汉、瑶、苗、侗等12个民族,是全国唯一沿海、沿边、沿江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也是12个西部开发省区之一。全区总面积23.67平方公里,其中山地、丘陵占75%,耕地面积6320万亩。广西境内河流众多,总长3.4万公里,水域面积4700平方公里,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210条。长江水系在广西的主要河流有湘江和资江,流域面积约占广西土地总面积的3.5%。其中湘江发源于广西海洋山与都庞岭山区,通过人工运河——灵渠与西江支流漓江相连。 广西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81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1.91%,存在崩岗和石漠化两种最为突出的土地退化现象。据统计,崩塌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崩岗有28000多座;石漠化土地面积达2.38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桂中、桂西和桂东北。岩溶区土层瘠薄,透水性强,不易蓄水,易受旱涝。复杂的地形和极不均匀的降雨等自然条件使广西成为了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 近年来,广西积极抢抓机遇,利用国家西部大开发和扩大内需、实行积极财政政策的有利条件,在水利部生态治水思路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建设生态广西的目标和任务,广泛深入地掀起兴水利、治水害、保水土的治水行动,水土保持工作呈现发展快、投入力度大、社会效益好的良好势态。下面我将广西的水土保持工作向各位领导做个简要汇报。 一、“十一五”水土保持工作成效 (一)紧抓监督预防,营造生态文明 随着西部大开发、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北部湾经济圈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等一系列的战略决策的出台,广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日益增多。为了避免开发建设项目可能引起的新的水土流失,全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职责,强化监督管理,突出预防保护。一是强化了监督检查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深入开展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要求,加大对辖区内的生产建设项目日常检查力度,多次联合人大组成检查组,对交通、铁路、电力、矿山等重点项目进行联合检查,“十一五”期间,全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生产建设项目12508个,查处违法案件398起,水土流失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有效地促进了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二是严把审批关,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区建立起了较好部门的协调合作机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和审批纳入项目建设立项审批的前置工作。对于一些重大项目,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加快推进自治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要求,与各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基本从源头上、制度上有效保证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按流程编报审批,较好地解决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缺编、漏编现象。据统计,全区“十一五”期间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4024项,生产建设项目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34亿元,防止水土流失面积19万公顷,拦挡弃渣36万吨,有效的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三是加强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全区每年对重点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摸底调查,对未按期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开发建设项目发出缴费通知书,督促开发建设项目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保持规费征收额度稳步上升,征收工作逐步走向规范。五年间,全区水土保持 “两费”征收共计近2亿元,其中2010年自治区本级征收5035万元,创历史新高。为建设文明广西,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推进综合治理,构建绿色屏障 广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规模和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在继续实施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和中央补助地方水土保持项目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了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崩岗治理工程。“十一五”期间,水土保持总投资达42821万元,是“十五”投资的2.25倍,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17平方公里。有效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在促进农业增产增收、脱贫致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各级水利部门依据职责分工,与发改、林业等相关部门联合实施了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水土流失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为推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夯实基础工作,增强履职能力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的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在原有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根据广西实际情况,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设施“两费”征收管理办法》,相继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广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法规基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我区已经建立起各级监督执法机构,形成了一支覆盖区、市、县三级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通过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进行技术培训,配备交通、办公等设备,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改善了基层水保站工作条件,为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十一五”期间,组织开展了《广西水土保持规划》、《广西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广西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水利部分)等一批全区性规划,配合水利部及流域机构完成了《南方崩岗防治规划》、《西南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利专项规划》、《全国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规划》及《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等一批重要规划,为科学有序推进全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搭建监测网络,提供科学支撑 “十一五”期间,依托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广西完成1个自治区总站、14个市级分站及26个水土保持监测场站的建设,基本搭建出广西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框架,覆盖到了全区各类水土流失类型区。珠江上游等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动态监测工作广泛开展,龙滩水电站、南百高速公路等多个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测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组织编制了《广西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和《广西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操作手册》,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广西水土保持公报,为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执法提供了科学依据。 (五)加强科技建设,推进技术创新 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我区各地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引进、推广高科技和新技术,加快了水土流失防治进度。一是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各地在小流域治理中大力推广了坡改梯、雨水集流、人工湿地等实用技术,加快了防治速度,提高了工程质量和水土保持综合效益。二是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水土保持科技工作,打造精品,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全区开展了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目前,自治区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木棉麓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顺利,一期工程于2007年通过了验收;两个国家级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马山、弄拉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正式挂牌,广西首个自治区命名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环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成效显著。三是结合我区的情况,开展水土流失规律及防治技术的研究。广西水土保持监测总站与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及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研究所等三家单位共同筹建了广西水土流失等地质环境问题监测与研究平台,目前,三家单位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广西石漠化地区植被生态恢复技术研究、广西喀斯特地区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土壤抗蚀能力研究等科研工作,此平台将为全面推动广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及石漠化防治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情况 广西的全州、资源、灌阳、兴安四个县属于长江流域范围,均属桂林市管辖。四县总面积10088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为950.2平方公里,其中资源县的水土流失最为严重,占总面积的13.6%。广西一直重视该区域的水土保持各项工作,多年来,在各县水利水保干部职工的努力下,该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一直走在全区的前列。在小流域综合治理方面,通过精心规划,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成了一些精品工程,获得了水利部的肯定。例如灌阳县长坪小流域、全州县雄江源小流域、兴安县开山河小流域被水利部命名为 “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小流域”。资源、兴安县为全国第一批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四个县完成水土保持投资913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8.33平方公里,保护了项目区的水土资源,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预防监督管理工作方面,四县于1999年顺利通过了自治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试点县的验收检查,基本建立起了监督执法体系,健全了各项制度,规范了监督管理工作。在实践中锻炼出了一批勇于执法、敢于执法的工作队伍,人为引起的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我区长江流域的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很多问题,距离长江委的要求和兄弟省市的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水土流失治理投入不足,影响了治理进度。二是预防监督管理工作能力还有待提高。因此恳请长江委的领导,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广西更多的关怀和指导。我们一定扎实努力,迎头赶上。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全面做好新水保法配套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水平,从严控制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山地灾害易发区等区域的开发建设活动,切实履行管理职能。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强化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二)抓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广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力:强化城乡供水源地、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区水土资源的保护;推进山洪、泥石流、滑坡易发区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整治工程;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及易灾地区为重点,全面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河道、沟渠、坑塘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全区计划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00平方公里,综合整治坡耕地10万亩;到2020年,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得到修复,水源涵养区的生态得到保护,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基本建成。 (三)提高监测预报能力 完善现有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加强网络的运行管理。继续做好重点治理项目和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现以项目带监测。加强与水文网站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信息与资源共享。大力建设我区水土保持数据库,及时发布监测公报,为广西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防治水土流失,提供科学依据。 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出台, 新《水土保持法》的修订实施,为水土保持事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广西一定要紧紧抓住有利时机,拼搏进取,与时俱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我们坚信,在水利部、长江委的关心支持下,广西的水土保持工作一定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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