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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出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行为规范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6-02-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规范市场主体从业行为,有效预防人为水土流失,近日,宿州市水利局印发《宿州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共7章,围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全过程管理,明确了生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技术服务单位行为规范,以及监督管理、奖惩机制等内容,重点针对生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技术服务单位三大类市场主体的水土保持相关行为作出具体规定,清晰界定各主体法定职责与行为准则,要求宿州市行政区域内参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严格遵照执行。

《规范》的出台,是宿州市健全水土保持监管长效机制,强化生产建设项目全链条全过程监管的重要举措,既为各类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从业行为划定了红线,也为进一步压实市场主体责任、提升水土保持工作质量、防范人为水土流失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

(供稿:宿州市水利局 边银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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