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

贵州省黎平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以奖代补”项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8-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基本情况

黎平县2020年、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是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以奖代补建设模式组织实施的,也是贵州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之一。2020年项目区覆盖6个乡镇,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00hm2,其中经济林种植油茶222.9hm2,封育治理1177.1hm2;蓄水池25口;沉沙池25口;引水沟0.7km;产业路5.05km;封禁碑5块,工程碑3块。

2021年项目区覆盖9个乡镇,项目批复建设规模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401.35hm2,其中经济林种植油茶282.03hm2;封育治理3789.07hm2;保土耕作330.25hm2;蓄水池5口,沉沙池5口,引水沟0.15km,机耕道2.89km;项目工程碑3块,封禁碑4块。

二、项目建管模式

(一)建设管理模式

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建设模式,由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合作社等自行按照批复的建设任务及要求组织实施,验收合格后兑现奖补资金。水务、林业等部门组织专业服务队伍,提供整地、植苗、后期管理以及工程措施技术指导、培训,做好跟踪服务。项目选址、建设、验收和管理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公开公示,充分发挥项目区群众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充分接受群众监督,让广大群众真正成为建设主体和受益主体。委托监理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实施开展全过程跟踪监督评估,县水务局质安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质量安全监督控制,确保项目建设按质按量完成并发挥效益。

 (二)经营管理模式

积极探索项目建后经营管理模式,拟采取“龙头企业+农户(贫困户)”“专业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种植大户经营承包的管理模式,项目区土地全部完成流转,落实管护主体,强化后期管护,实现产业发展要素的有机结合与聚集,保障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实现责、权、利有机统一。

(三)多方筹措资金全力推进项目实施

以项目奖补资金为引导,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撬动企业、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同时建立农户(贫困户)利益联接机制,使“土地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充分调动企业、社会和农民的积极性,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长期发挥效益。

三、主要做法

(一)明确实施机构和建设主体。项目主管单位为黎平县水务局,油茶种植技术服务单位为黎平县林业局(县油茶办),项目资金监管单位为黎平县财政局,项目实施责任单位为项目实施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办事处)。明确项目建设主体为受益主体,即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村组集体等。 

(二)明确建设方式。由项目法人、项目实施地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项目建设主体共同签订《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以奖代补协议》,由各项目建设主体按照批复内容自行组织实施,全权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建后管护工作,同时接受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县水务局、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和项目监管。

(三)明确项目实施流程。县级水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以奖代补工作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按照项目申报、审核公示(项目选址)、编报实施方案、签订协议、自主建设、项目验收等六项流程组织实施。

(四)制定印发《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和《以奖代补验收办法》。由县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项目《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和《以奖代补验收办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以奖代补实施办法》中明确了项目奖补对象、奖补范围、奖补标准及支付方式实施保障措施等。《以奖代补验收办法》中明确了项目验收流程及及验收标准等。

四、建设成效  

一是有效引导撬动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模式实施,以项目奖补资金为引导,撬动企业、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2021年国家投资 650万元,建设主体自行投资 426.71 万元,主要用于后期经营管护。

二是扩大了水土流失治理规模。采取以奖代补模式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可进一步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治理成效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传统建设模式,2021年国家投资650万元最多能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300hm2,而采取以奖代补模式,有效撬动民间资本投入,实际完成治理面积4401.35hm2,扩大治理规模3101.35hm2,是传统模式的3.38倍。

三是建立了利益链接机制。项目采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经营承包管理模式,项目区土地全部完成流转。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强化后期管护,实现产业发展要素的有机结合与聚集,保障项目长期发挥效益,责、权、利实现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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