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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司副司长张新玉介绍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6-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0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试点工程实施方案情况汇报
 
水土保持司副司长 张新玉
(2010年5月31日)
 
  尊敬的刘宁副部长,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战略部署,我部商国家发改委研究决定今年启动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根据会议议程安排,下面,我简要汇报试点工程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一、试点范围、试点县选取原则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试点范围
  在西北黄土高原区、北方土石山区、东北黑土区、西南土石山区、南方红壤区5个水土流失类型区安排工程建设试点。涉及陕西、山西、甘肃、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江西、湖北、广西、湖南、青海、河南、福建、安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0个县。其中,有20个县为耕地较少水库移民坡改梯综合治理试点县。
  (二)试点县选取原则
  我国坡耕地点多量大面广,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500多个县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坡耕地分布。本次试点项目县选取主要考虑以下5个原则:
  一是优先选择坡耕地比例高、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
  二是优先选择人地矛盾突出、人口密度大、粮食保障困难的地区。
  三是优先选择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以及耕地较少水库库区和水库移民安置地区。
  四是优先选择当地政府重视、群众积极性高、实施坡改梯要求迫切的地区。
  五是优先选择水土保持机构健全、技术力量有保障、坡耕地治理有经验和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
  (三)主要建设内容
  试点工程以控制坡耕地水土流失,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水土资源,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治理措施以保土、蓄水、节水措施为主,建设内容以新建坡改梯为主,配套必要的坡面水系、蓄水池、作业道路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二、试点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一)项目前期工作
  试点工程属地方小型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投资计划和建设管理按发改农经[2009]1981号和发改农经[2010]655号文件执行。实施方案由可研和初设合并而成,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方案要以项目区为单元进行编制,建设任务设计要落实到图斑地块,并使用地理信息系统标出具体小班地理坐标,一定要把好图斑质量关。项目开工前竣工验收后一定要有项目区图斑、图片、影像资料等作为实施成果对比的依据。涉及移民水库的,移民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与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报送和审查等工作。实施方案经省级水利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
  (二)投资计划安排
  2010年拟安排中央投资7亿元,其中包括耕地较少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坡改梯试点工程2亿元。每个试点县平均中央补助投资在1000万元,具体亩均单价在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审批时确定,控制在发改农经[2010]655号文件确定的范围内。在中央加大投入的同时,各试点省份也要切实加大地方特别是省级投入力度,积极组织受益区群众投工投劳,中、西部地区原则上不再要求县、乡政府安排投资。
  近期,各省要抓紧组织各试点县编制工程实施方案,搞好项目审查审批,编制项目建议计划,于2010年6月底前报送国家发改委、水利部。
  (三)工程组织实施
  试点工作以县为单位进行,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由县级水利(水保)部门组织实施。省级水利部门和发改部门负责总体组织协调,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在试点实施过程中,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及相关流域机构将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信息报送
  各省级水利部门要会同发改部门及时将试点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按有关通知要求于每年7月和下年1月分别将本地区上半年和上年度试点情况汇总报送我部水土保持司、规计司和国家发改委农经司、投资司。工程竣工后,要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及时报送竣工验收总结报告。
  三、试点县工程实施的具体要求
  试点工作建设管理主体在地方,责任主体也在地方,且主要在县,为组织开展好试点工作,提高示范效果,各试点县要高度重视,着重抓好以下8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县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发展改革、水利、财政、移民、国土、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试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机制和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好与试点工程相关的项目,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2、逐级落实责任。工程建设要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县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要建立领导责任区,实行“挂牌工程”,治理成果与干部实绩考核挂钩。
  3、鼓励群众投劳。工程建设要鼓励群众投劳,采取一事一议,与项目区群众签订投工投劳承诺书,群众能自己承担的工程建设任务,都尽可能组织当地群众实施,使其从工程建设中得到更多实惠。
  4、搞好措施设计。工程建设措施配套设计,如水窖、水池、排灌沟渠、作业道路的布设应多征求受益群众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意见,做到设计反馈和现场论证。
  5、严格建设管理。县级水利水保部门在组织实施时,要择优选择施工队伍、材料供货单位,实行合同管理。工程实施采取技术、监理人员包片蹲点,严格施工程序,严把工程质量,严把验收环节。工程建设资金要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实行资金使用报账制,设立专户,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6、推行项目公示。工程建设要保障项目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工程建设前、竣工自验收后,县(乡、村)要将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管理、筹资筹劳等重要事项在项目区以宣传牌或其他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7、建立信息月报。各试点县要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及时将工程进度、投资完成、建设管理、工程效益、存在问题、建议等情况报送上级水利水保主管部门。
  8、做好检查验收。试点工程实施过程中,县级水利水保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工程竣工后,试点县要按图斑、逐地块按标准进行自验,并做好登记造册、竣工图绘制、竣工报告编写、试点总结等工作。
  同志们,此次试点时间紧,任务重,影响大,我们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考虑、周密安排、严格把关、一环紧扣一环,努力把试点工程建成一个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益的示范工程。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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