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发言

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吴强同志作贵州省水土保持工作汇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11-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的发言
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吴强
贵州位于云贵高原东部,长江和珠江上游的分水岭地带,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喀斯特山地省,山高坡陡、沟壑密度大、喀斯特自然发育、水低田高、降雨时空分布不均,且短时强降雨频繁发生,生态环境极为脆弱,加上不合理的人为开发活动影响,使得水土流失面积大、分布范围广、侵蚀强度高,曾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 经过近三十年来的不懈努力,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正确指导下,强化水土保持工作顶层设计,紧扣大生态、大扶贫、大数据三大战略,多管齐下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最新统计周期数据显示,我省水土流失面积已减至4.88万平方公里,预计到今年将减至4.5万平方公里,比上世纪80年代峰值时期减少41.3%。 我省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紧扣目标任务,强化水土保持工作顶层设计。按照“十三五”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万平方公里,2020年水土流失率降低到23%以下的近期目标,以及到2030年水土流失率降低到20%以下的远期目标,我省进一步加强了规划、制度、监管等顶层设计工作。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批准实施了《贵州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贵州省水土保持监测规划(2016—2030年)》等全省性规划,各地也陆续配套编制了区域性规划,努力推进规划间的有效衔接。二是完善制度体系。颁布了《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贵州省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贵州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水土保持年度考核办法,推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竞争立项机制,推进坡耕地综合治理村民自建制度创新等。三是完善监管体系。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监测,省市县三级已建成46个监测机构、27个监测点的监测网络体系。着力稳定和巩固水土保持工作队伍,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建设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
    (二)紧扣大生态战略,全力推进重点生态项目建设。综合工程措施、林草措施、耕作措施等对全省水土流失区域进行分区治理。一是加大水土保持项目投入。2013年以来,以每年平均2520平方公里的速度开展治理,列入国家“十三五”水土流失专项治理规划总投资约22亿元,规划县78个,投资和任务均位列全国前列。近5年完成全口径综合治理任务约1.5万平方公里,占下达任务的110.5%,全省水土流失状况从总体上扭转了破坏大于治理的被动局面。二是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以退耕还林为主抓手,大力实施重要水源地坡耕地、陡坡梯田和石漠化耕地退耕还林。2013年以来,累计完成营造林2800余万亩,基本“消灭”宜林荒山,全省森林覆盖率从48%提高到55.3%。三是积极开展典型示范。建成龙里、贵定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和普定喀斯特石漠化科技示范园三个国家级示范园区。赤水、思南、荔波三县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示范县”,西秀区溪浪小流域获“国家清洁小流域示范工程”称号。湄潭县将水土流失治理与茶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融合,成为乡村治理的新典范。赤水凤凰沟“水系整治+生态修复+人居改善综合模式”得到中央新闻联播、人民网等主流媒体重点宣传。
    (三)紧扣大扶贫战略,从源头上化解水土流失难题。我省95%以上贫困地区属于生态脆弱和水土流失严重区域,水土流失与贫困往往互为因果。在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项工作中,我省充分发挥移民搬迁、农村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对水土保持的重要作用。一是大力实施移民搬迁。2012—2015年实施了生态移民工程,将石山区、深山区、偏远山区、高寒山区同时也多是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的53万困难群众搬出大山。2016年开始,率先在全国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到明年底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188万群众搬离穷窝,让他们搬进发展新天地,也为生态脆弱地区有效减少人为干扰,提供休养生息的时空条件。二是不断优化农村能源消费结构。科学推进光伏扶贫、农村小水电扶贫,大力推广农村沼气工程,推动农村改厕改厨改圈,不断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减少群众能源消费负担,同时也减少了农村群众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山区群众伐木砍柴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三是扎实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全省25度以上坡耕旱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15—25度坡耕地改种中药材、茶叶、精品水果等多年生、固土保水作用较好的经济作物。今年全省共调减玉米种植面积780余万亩,660余万亩替代经济作物带动200余万农户户均增收1万元以上,其中45万贫困户户均增收8000余元,在帮助农民增收的同时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另外,我省今年启动了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攻坚决战行动,计划明年6月底全面解决农村人口特别是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行动实施过程中,我们也对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水源地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等进行了安排部署。
    (四)紧扣大数据战略,提高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一是依托“贵州水利云”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大数据建设,完成了贵州水土保持基础云平台搭建,建立了水土保持监测数据库,初步实现“水土保持一张图”应用展示。建设“天地一体化”监管系统,年内将在全国首批实现省域全覆盖,可对88个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进行信息化、远程化和精细化监管。二是大力推广应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化系统、国家水土保持预防监管系统、重点工程建管系统等,提高了水土保持行政效率。三是着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建设水土保持监测预测长效机制,为生态文明宏观决策、安全预警、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提供科技支撑。 尽管我省近年来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困难:一是治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目前我省仍为初步、粗放型治理,治理模式需要不断优化调整,优质生态产品提供不足,整体效益和综合功能发挥还不充分。二是投入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目前我省仍有约4.5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任务十分艰巨,但由于各级财力有限,制约了治理进度。三是监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土保持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信息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三同时”制度尚未全面有效落实,“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情况仍然存在,尚不能实现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全覆盖、全过程和精准化监管。
    下一步,我省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和项目治理。加快贫困地区、水土流失严重地区治理速度,把水土流失治理与脱贫攻坚、国土绿化、乡村振兴等更加紧密的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效益。扎实推进“十三五”规划内国家下达的1440平方公里重点工程治理和14万亩坡耕地治理任务。
    (二)着力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省政府对市县政府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合理划定水土保持重要功能区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区,落实空间开发管控。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行为,重点开展乌江、赤水河流域水保监督执法行动。
    (三)持续完善水土保持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预测长效机制。加快完善以《水土保持法》为核心的地方水土保持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监督管理及重点工程管理相关制度。
    (四)加速提升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加快水土保持大数据系统的开发应用,推进水土保持全业务全过程信息化应用。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全面开展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有效推进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案件查处监测等,切实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五)加强政策宣传和科技创新。广泛开展水土保持全民宣传活动,大力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力争2020年全省9个市(州)都建成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园。围绕水土流失重大问题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为水土保持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科技支撑。 总之,我们将按照会议要求,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指导和国家有关部委帮助下,与流域兄弟省市精诚合作,携手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绿色长江,谱写新时代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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