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文件

9.理念由“要我治理”变“我要治理”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11-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经过多年的水土流失治理,全县人们亲身感受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及人居环境改善带来的好处,深刻领悟到人与自然和谐的道理,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我县采取“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办法,矿商黄天华、茶商陈隆址仅用3个多月就分别完成了86.67hm2林木的种植和33.33hm2茶园建设。创新实施了土地“反租倒包”流转办法,引导矿商转型发展生态园。如林高春等12位矿商“弃矿从林”转变观念,从“要我治理”转变“我要治理”,自筹资金投资9000多万元分别在梅仙、坪寨、半山、梅营等在租用废弃矿山、荒山482.7hm2建立起6个生态山庄或家庭农场,不但对矿区水土流失起到治理和修复作用,优化矿区生态环境,促成了当地的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高春山庄 百桂山庄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