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发言

安徽省水利厅作交流发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7-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协同监管 提升效能

推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安徽省水利厅

近年来,安徽省水利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水利部的大力指导下,创新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协同,提升监管效能,全力支撑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全省遥感监管违规项目扰动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从2019年的2.34%下降至2021年的1.58%,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实现“双下降”,2021年全省水土保持率达91.50%。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位推动建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压责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对水土保持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对水土保持工作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政府职能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市县级政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二是目标考核抓推进。以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考评为抓手,建立省级规划考评联席会议制度,并将水土保持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分值达1.5分,占考核总分的1%、占水利工作考核总分的30%,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全省80%省辖市建立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工作机制推进任务落实。三是人大监督促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水土保持专题执法调研,督促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快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

二、多方联动强监管

一是互联互通“堵源头”。主动对接省发展改革委,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动态掌握项目立项和开工情况,督促依法履行方案编报手续,2021年以来约谈了35个“未批先建”项目。针对露天采矿产生水土流失危害大的特点,协调省经信厅等8部门联合出台《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占全省国土面积31%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之内,不得新建露天采矿项目。二是部门协同“管到位”。按照水利部“管行业、管建设、管生产必须管水保”的监管要求,2021年与省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对公路项目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并对检查发现的公路项目建设造成水土流失问题进行分析,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路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加强薄弱环节管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规定。今年,联合省能源部门开展风电项目全覆盖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风电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三是刀刃向内“动真格”。针对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监管“灯下黑”问题,2021年对9个部批大型水利工程开展验收调度,明确水土保持验收要求。系统梳理全省在建水利工程,督促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发挥水利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四是科技助力“无死角”。加大遥感等科技手段在水土保持监管的应用,采取卫片解译方式,对扰动面积大于0.5公顷的生产建设活动全面筛查,分级进行现场复核和认定整改,2021年以来将17个农林生产建设活动,分类移交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和地方政府整改。

三、务实行动提效能

一是消化存量。与省交通运输厅充分沟通,对运行多年的高速公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在建新建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法律责任等问题,先后印发相关文件,依法依规简化部分已投产运行项目验收程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消化存量,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实现水土保持设施应验尽验;铁路、水利、矿山、风电项目基本实现应验尽验。全省2021年验收、审批项目数比2020年增长148%、增长10%;比2019年增长291%、增长509%。二是严格执法。采用“四不两直”、“回头看”等方式督查,建立监管动态台账,强化闭环管理,对问题严重的项目,联合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2021年2个风电项目建设单位被省能源局暂停1年核准新项目,相关责任人被追责处理,行政处罚537.6万元,7家参建单位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在全省风电行业形成极大震慑。三是分类施策。鼓励各市结合实际创新监管新方式,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探索符合山区、丘陵区、平原区不同特点的新方法,因地制宜推行“河长制+水土保持”、“水土保持管家”工作等模式,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取得了较好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陆桂华副部长的讲话要求,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推动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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