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交流

大连市水务局交流材料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7-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大连市2021年水土保持工作总结

暨2022年度工作计划

大连市水务局

一、2021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大连市2021年度计划新增水土流失治理任务5万亩,其中水利行业1.77万亩。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本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草等行业部门沟通协调,按照《大连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做好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工作。2021年全年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5.12万亩,其中水利行业完成1.77万亩,落实市本级财政投资554万元。

(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许可及收费情况

我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一系列部署,积极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着力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市2021年度共审批(含备案、承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79个,其中市本级23个;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有关文件要求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总体较好。全年共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3个,本年度已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第三方评估经费,拟于近期开展验收核查工作。2021年,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本级财政、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圆满完成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全年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77.11万元,其中市本级征收49.92万元。

(三)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大连市水土保持条例》。经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经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大连市水土保持条例》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一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出台,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中央统筹推进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集中体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做法。《条例》的施行,是我市水土保持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市依法防治水土流失事业进入了新时代。

二是制定出台行政许可和区域评估文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大连市水务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告知承诺制实施细则(试行)》。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精神和《辽宁省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实施细则(暂行)》,制定了《大连市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对大连市境内建设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等区域,实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制度。2021年完成县级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批复1个。目前有5个省级、市级的开发区正在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相关推进工作。

(四)开展行业监管相关情况

2021年,按计划对13个水土保持方案已经批复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印发检查意见,并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提出整改要求,对相关生产建设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书面检查,实现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开展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履职督查。组织各区市县、先导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部和辽宁省水利厅下发的三批次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图斑进行了认定查处工作。

(五)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十四五”期间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采取新模式实施的有关要求,我市组织各有关区市、先导区认真研究,广泛开展实地调查,科学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2021年利用市本级财政资金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个,总投资554.3万元,计划新增水土流失治理控制面积11.8平方公里。同年度储备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6个,实施方案已批复完成,计划新增水土流失治理控制面积103.57平方公里,批复投资总金额5229.27万元。

(六)市、县水土保持率近远期目标值相关工作情况

2021年,按照省水利厅的有关工作安排,我市组织各区市县、先导区对本地区现状矿山、蚕场、果树台田、水平槽等基础数据进行梳理,为市、县水土保持率远期及分阶段目标值的核算提供依据。2022年,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六次水土流失调查,进一步推动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强化监督管护职能,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预警机制,最大限度遏制人为破坏,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土保持保障。

二、2022年工作重点

一是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根据我市水土流失现状,进一步挖掘水土流失治理潜力,开展项目储备,水利行业计划新增水土流失治理控制面积57平方公里,我市拟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4个。目前,市本级配套资金已足额到位,4个项目均已开工建设。

二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管。按照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书面检查等方式,对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疑似违法违规项目进行认定查处。

三是完善地方法规配套。进一步贯彻落实《大连市水土保持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行政许可、信用监管等方面的配套文件,开展《大连市水土保持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

四是提升规划监测水平。开展大连市第六次水土流失调查,编制《大连市水土保持“十四五”实施方案》,对“十四五”期间水土保持形势进行研判,确定建设目标和思路,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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