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区分类管水土 精准监管护生态——安徽宿州出台水土保持分区分类监管实施办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6-10-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为深入贯彻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近日,宿州市水利局印发《宿州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分区分类监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差别化监管制度正式落地实施。
《办法》按照“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的监管模式,建立分区管控、分级施策、分类监管工作机制,结合项目所处区域、工程规模、土石方量及弃渣场设置等情况,科学划分管控片区、评定项目风险等级,对不同区域、不同风险等级项目实行差异化监管。在空间管控上,衔接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国土空间“三区三线”等成果,划定严格管控区、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对位于生态敏感、水土流失易发区域的项目,严格落实避让、论证、提标治理等要求,从源头防控开发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办法》进一步厘清市、县(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管职责,理顺监管流程。综合运用遥感监测、智慧水土保持信息化系统等新型手段开展监管,建立项目监管台账,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对守信、失信市场主体实施差别化管理。
下一步,宿州市将做好《办法》宣传解读和贯彻实施,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区落实分区分类监管各项要求,统筹生态保护与项目建设,常态化推进精准监管、智慧监管、规范监管,持续提升人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能力。
(供稿:宿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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