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评价

青海省重点生态功能区2013年度水土保持监测通过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1-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5年1月9日,青海省环保厅在西宁组织召开了2013年度青海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监测验收会,验收组由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组成。
    验收组听取了青海省水土保持局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通过质询、讨论后一致认为该项目执行符合青海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与评估暂行办法,严格按照《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工作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青环发[2013]496号文)及合同书的要求,完成了年度专项监测工作任务,提交了相关工作成果,档案资料齐全,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理,同意通过验收。
    青海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于2012年开始实施, 2013年青海省水土保持局根据《青海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方案》及合同书的要求,及时成立项目组,分别在青海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26个县1市,根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实际监测需要,划分成三江源地区、青海湖地区、祁连山地区及格尔木市等几个重点区域,对布设的16个水土保持综合监测站、61个巡测监测点进行了监测,对三江源地区7县进行了遥感监测,基本形成了地面监测与遥感监测结合、驻测与巡测相结合的“点、线、面”为一体的监测点网体系,建立和充实了点、线、面互补的系列监测数据库,对项目区开展了年度水土流失综合评估,完成了青海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监测与评估、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
    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为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提供技术支撑,引导重点生态功能区各级政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重视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下牢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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