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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利局:拓宽思路 开创天津市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0-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天津市水利局水保处处长朱志强
 
天津市水利局
 
天津位于华北平原海河流域的下游,北依燕山,东临渤海,是我国北方经济中心和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全市陆地总面积一万余平方公里,西北高,东南低,平原占全市陆地面积的94%,山区最高海拔1052米,冲积平原海拔10米以下,海积平原海拔多在3米左右。多年平均降雨量590毫米。地表径流的70-80%集中在7-9月份。天津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特大型城市,人均水资源量只有160立方米。1998年以来连续六年的干旱,使水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在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天津市按照新的治水思路,积极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发展大都市水利,同时注重水生态环境建设,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根据天津市的特点,以水源保护为中心,积极探索新的水土保持工作思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多年来,天津市水土保持工作主要在天津市北部的蓟县山区和丘陵区开展。近年来逐步在平原区也开展了水土保持工作,推动了城市水土保持工作。
一、近年来天津市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
位于天津市北部的蓟县山区和丘陵区面积787.8平方公里,根据2002年全国第三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蓟县山丘区有水土流失面积408.14平方公里,其中轻度侵蚀312.6平方公里,中度侵蚀86.57平方公里,强度侵蚀8.9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的动态变化表明,水土流失面积有所减少,强度有所降低,基本反映了蓟县近几年来的水土流失治理成绩。
为了保护水土资源,于桥水库周边地区一直作为重点治理区。迄今,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多平方公里,保存面积482平方公里,其中基本农田6841公顷、水保林20312公顷、经济林4145公顷、封山育林16902公顷。近年来以全国生态县建设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为契机,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完成治理水土流失148.27平方公里,小流域治理14条,实施新保护面积120平方公里。各项治理措施包括基本农田1.05万亩,水保林3.74万亩,经济林2.6万亩,谷坊坝6508条,塘坝3座,修建微蓄水水窖1700座。治理的速度是“八五”期间的两倍。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带来以下效果:
1.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近几年通过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加快了蓟县山丘区脱贫致富的步伐。天津市连年出现干旱,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在有水保林和经济林的小流域内,修建小水库、塘坝、谷坊和小型集雨微蓄水工程(小水窖),使水保林木的成活率达到了60-70%,当年就达到综合治理的宏观效果,加快了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提高了治理标准。几条重点治理精品小流域,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受益村的干部群众能够把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同当地群众的脱贫致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结合起来,修建的梯(条)田,建设的集雨蓄水工程发展了高标准的果园及葡萄园。治理程度达到70%以上,产品商品率达到90%以上。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近期、长远效益相统一,走出了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新路子。
2.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水土保持增大了土壤蓄水能力,增加了林草植被,改善了小气候,提高了土地生产力,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少流域内枯泉复苏,多年不见的野生动物重新出没。经过治理,山区林草覆盖率由45%提高到81%,增加了36个百分点,生态环境向良性发展,减蚀和拦蓄泥沙总量达261万吨。经过5年的综合治理,形成了完善的综合防护体系,近年来,我市遭受特大干旱,农作物产量普遍下降,山丘区甚至四季绝收,而治理区内农作物产量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但无绝收现象。
3.保护了水源水质
近年来,天津市实施了亚行贷款引滦入津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包括于桥水库周边综合治理工程)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以于桥水库和引滦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开展以小流域治理为主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其中投资近24亿的亚行贷款项目即将完成,有效地保护了引滦水源饮用水源,改善了天津生态环境。于桥水库周边的综合治理工程,不仅使水源保护区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减少了点面源污染,有效保护了水资源,也促进了山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基本规范
1.山丘区预防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以后,蓟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实施《蓟县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转发了县水利局《关于办理水土保持许可证和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的意见》的通知。还出台了“蓟县资源开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蓟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员管理制度及其职责”等规章制度。按水利部的要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建立了蓟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同时在山区乡镇配齐了监督检查分站。蓟县人民政府发布了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和重点保护区的“三区”划分公告。
加强“三权”建设,重点查处典型案例,做好水土保持“两费”征缴使用工作,每年对开发建设项目和采矿业进行摸底、填表,办理水土保持手续。重点抓好蓟县境内的大中型矿山企业、开发建设项目和电力企业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已审批了部分大中型矿山企业、开发建设项目和电力企业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和130余家小型乡镇企业和个体企业填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企业投入水土流失治理费110余万元,征收“两费”达70余万元,查处案件10余起。我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在蓟县山丘区基本上走上法制化轨道,人为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有效控制。
2.积极开展城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
我市积极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市政府颁布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津政发[1997]74号文批转市水利局拟定的《天津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治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目前,我市以加强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审批为重点,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对位于平原地区的杨柳青热电厂、陈塘庄热电厂和东北郊热电厂等建设项目进行组织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监督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义务和责任,对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目前正与国土规划部门积极协商,积极开展天津市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3.水土保持监测取得阶段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实施条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12号令),我市于2001年4月成立天津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蓟县成立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在蓟县境内有径流观测场五处,分别是白马泉、西大峪、田家岭、新水厂、燕各庄径流观测站,主要分布在蓟县的重点治理区和监督区用来监测不同侵蚀强度下流域径流、泥沙的变化情况。在白马泉观测站有4个面积为100m2的径流小区,是水土流失规律研究的良好基地。目前各观测站(点)的监测设施主要是自记雨量计、自记水位计、薄壁型三角堰、矩形堰、巴歇尔量水槽等,控制面积分别为0.12km2、1.49km2、0.39km2、0.084km2、0.38km2。另外,在蓟县水保站有理化性质化验室一处,所采集的泥沙水样都能够得到及时化验。观测站的工作人员多年一直监守在岗位上,各监测站(点)获取了非常宝贵的、连续的监测资料。
4.水土保持研究和技术推广蓬勃开展
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研究,与北京林业大学合作,建立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该数据库以流域为单元,建立土地资源及水土保持空间信息库,通过流域治理前后土壤侵蚀、植被、土地生产潜力、经济等动态变化反映水土保持工作的成果。正在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土壤侵蚀等方面的试验研究。积极与国内外同行开展水土资源利用、水土流失监测、水源保护等方面的交流。
二、存在问题
(一)对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认识不够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对平原地区要不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认识不一致。有关部门认为,在平原区不需要进行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因为这些项目不会带来水土流失。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应该是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的事,由于这个根本的问题至今没有彻底解决,致使有些工作在平原区处于滞后状态。
(二)监督执法体系不够健全
目前市里没有专管的水土保持机构,致使水土保持工作不可能深入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因此得不到领导的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不了水土保持行政氛围。有些政策没有很好的理解执行。
近年来,水利部先后会同铁道、交通、煤炭、电力、冶金等部委就有关行业开发建设项目,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问题,基本上达成了共识,但由于没有足够重视,失去了很好机遇。
(三)水土保持基础工作薄弱
迄今没有对全市进行水土保持规划,“三区”划分工作只完成了蓟县部分内容。致使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受到影响,缺乏支持依据。
三、主要体会与设想
(一)树立可持续的发展观,创新水土保持工作思路
天津市是资源性缺水城市,连续六年的干旱和长期以来的水资源紧缺的形势,要求我们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过程中,要依据天津的自身特点,树立可持续的发展观,积极拓展水土保持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思路。以水土资源有效保护、综合治理、合理开发、科学利用为主线,以减轻水旱风沙灾害,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工作将全面贯彻治水新思路,不断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小流域治理中,围绕于桥水库保护,加强水库上游的保水、拦沙和水源保护工程建设。结合国家生态治理工程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坚持把人工治理与生态自我修复有机结合,发挥水利水保工程在生态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二)要加强对河道及湖库周边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注重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在小流域治理及水源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地制宜建设雨洪利用工程,形成流域水资源网络化,优化配置水资源。
(三)要努力提高水土保持科技水平和科技含量
以水利现代化和信息化工程为依托,在水利部支持下建立水土流失监测系统,开展发布水土流失监测简报和公报工作,提高水土保持科技水平。在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中,一方面加强与国内外交流,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与水文、气象等部门以及相关省市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使水土保持监测手段和方法不断发展,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逐年提高,监测公报编写格式、发布程序和内容逐步完善。
(四)搞好规划,切实加强各项前期工作
按《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十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要求,要根据我市水利发展,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最后报人民政府批准。规划将加强河道及湖库周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对天津市湿地建设与保护、河道生态治理、库滨带以及水源地水源保护工作进行整体布局。
(五)积极开展城市水土保持工作
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加强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为切入点,依法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制度,以城镇为重点,以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为突破口,控制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使水土保持工作在城乡一体化和郊区城市化进程中发挥更加积极和主动的作用。
(六)加大水土保持宣传和科普力度
水土保持宣传重点要面向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要面向开发建设单位,面向广大群众。首先加大宣传力度,跨层次、跨行业的宣传,向行政领导、向相关行业的宣传。通过宣传拓宽水土保持执法领域。二要与有关部门协调,发送《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在项目可研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工作的函》,协调有关部门严格把关,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请有关部门协助我们督促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在审批项目时要严格把关。三要主动抓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编制工作,加大在这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
(七)做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组织实施
继续做好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职能,强化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在小流域治理中,将工程建设与村镇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相结合,改善乡村水利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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