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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厅: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 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10-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 马承新
 
山东省水利厅
  一、水土保持工作的新进展
  山东跨黄、淮、海三大流域,全省总面积15.6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9082万人。山东海河流域位于山东省的西北部,属黄泛平原区,涉及聊城、德州、滨州、东营、济南5市的29个县(区、市),总面积3.1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470万人。因历史和自然因素的影响,我省水土流失比较严重。据1986年第一次水土流失普查统计,全省共有水土流失面积6.35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40.5%。其中水蚀面积5.2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鲁中南和胶东半岛地区;风力侵蚀面积1.15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鲁西北黄泛平原区与滨海地带。海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4576平方公里,属风力与水力侵蚀交错区,主要是风力侵蚀。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土地退化、砂化、裸岩化,生产能力下降;河道湖库淤积泥沙,蓄水能力降低,加剧洪涝灾害;生态环境恶化,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多年来,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特别是自1998年以来,在水利部及流域机构的关心支持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的一系列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水土综合治理建设生态农业的决定》,按照“十年初见成效、二十年大见成效”和“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新山东”的生态省建设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创新实践,促进了水土保持事业的大发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投入力度、建设速度、标准质量、综合效益等方面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在地方法规配套建设、“三权”落实、强化宣传等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到目前,全省基本建成了法规保障、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三大体系。六年来,全省共投入资金34.6亿元、投工23.3万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7万平方公里,采取拍卖、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治理开发“四荒”资源77.3万公顷,改造、建设小型水利水保工程8.56万项,其中海河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0平方公里。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2.17亿元,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8.41亿元。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法规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强
  为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衔接,更好地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1999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发布实施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的内涵,在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补偿费收缴及案件查处等方面的规定更具可操作性。1999年省政府发出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对全省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重点治理区进行了明确的划分。省水利厅继1995年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局联合颁发《山东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收取标准和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后,几年来又联合省环保局、省地方铁路局、省计委、省交通厅等部门,制定印发10多个规范性文件,规定没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环境主管部门不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国土部门不予办理征地手续,计划部门不予立项。各市、县(市、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也制定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定。目前全省已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较为完善的水土保持地方法规体系,为依法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开发水土资源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预防监督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2000年起,我省连续四年开展省属以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活动,采取集中督查、委托查处、个案查处等形式,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力协作,先后理顺了电力、公路、铁路、煤炭、油气等行业的管理。依法查处日照中华发电有限公司、省京福高速公路(滕州段)、博莱高速公路等人为水土流失案,中华发电公司聊城电厂、华能德州电厂等100多个省管开发建设项目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收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5000多万元,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2003年,省水利厅又联合省计委、省环保局、省交通厅等七部门,对全省在建、新建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大检查,总结好的经验,查找不足,并对检查活动在全省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落实。滨州移动分公司的光缆埋设四期工程是滨州市去年的重点工程,市政府要求能不审批的就不审批,能不收费的不收费,非收不可的按最低标准收取。该市水利局水土保持执法人员克服种种困难,坚持依法行政,最终促使移动公司补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并缴纳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胜利油田自备电厂二期及纯化水源工程、惠民光明热电公司新建工程、新滩油田垦东18沉降接转站工程、东红高速公路接线黄河大桥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先后通过了省水利厅及相关市水利局的审查、审批。城市水土保持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全省共有5个地级市、一个县开展了试点工作。东营市采取油地共建、吸引外资等方式,融资3亿多元,水利部门联合建委、环保、计委、园林等部门开展了城市屏障碧水工程、水系绿化,加强了住宅小区、道路等场所的平面绿化、垂直绿化、立体绿化的建设步伐,形成了“岸绿、景美、流畅”的水域景观,构筑了“上连黄河,下通渤海,河渠相通”的城市生态水利大框架。截止目前,全省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2.8万项,查处违法案件3033起,预防监督工作逐渐走向了规范化轨道。
  (三)小流域重点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近几年来,通过抓好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项目、省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发示范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全省已建成800多处标准高、质量好的精品工程、亮点工程。其中六年来山东海河流域共实施中央国债项目15个,投入中央资金440万元,用于风沙危害严重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除2003年项目正在实施外,前5个年度共投入中央资金350万元,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7平方公里,其中建设基本农田1240公顷,营造水保林2965公顷、经济林626公顷,建设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70 个。已验收的11个项目,全部被评为优等或良好工程,工程优良率达100%。重点项目的实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一是项目区群众的生活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2000年中央国债项目夏津仁育官庄风沙片综合治理工程竣工后,项目区林木覆盖率由原来的12%提高到31%,风速减弱20-30%,水土流失侵蚀模数从2800t/km2·a减少到700t/km2·a,增加蓄水保水量30万方、保土量6300吨,有效地控制了风沙和水土流失危害。二是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治理区贫困落后的面貌。1999年中央国债项目东营河口区义和风沙片综合治理工程竣工后,通过改造中低产田2563亩、建冬枣园5000亩,年增产值668万元,人均增加收入600元左右,成效十分显著。每一处水保工程都成为群众十分欢迎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三是示范带动了全省面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各市、县(区、市)以重点工程为样板,制定规划,发展了一大批当地的水保重点工程项目,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速度明显加快。
  (四)科技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省紧密结合山东省情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水土保持综合开发应用研究。省水利厅联合山东师范大学等单位,利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高新技术对全省水土流失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普查监测,完成了“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在山东水土流失监测中的应用”课题,对全省土壤侵蚀状况进行了遥感调查,建立了全省土壤侵蚀本底值数据库,包括遥感影像、土地利用类型图、土壤侵蚀类型和强度分级图等,为搞好水土保持规划,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该成果荣获“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我省泰安、蒙阴、临朐、曲阜、文登、莘县6处试验站(所),80年代建站以来共完成科研课题30余项,其中“胶东半岛变质岩山丘区大气降水、地表水、地下水三水转换关系的研究”等3项课题获省科委二等奖,“高唐县风沙治理水土保持示范综合治理模式及其效益分析”等20项课题获省水利厅科技成果奖。通过应用这些科研成果,全省水土保持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紧密结合当地自然及社会特点,各地综合治理模式不断增多,治理措施布局更加合理;名、优、特、鲜果树品种不断引进与推广,成活率大大提高;引水和节水技术不断提高,水土资源在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得到了合理和有效地开发和利用。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把水土保持作为改善生态、建设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省政府每年向省人大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有水土流失治理方面的内容。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办法》,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环境保护工作列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省人大、省政协代表多次提出有关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议案,省委、省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治理任务重的市、县(区、市)普遍实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行政首长责任制,每年年初由分管市长和各县区长签订水土流失治理目标责任状。政府在政策、资金、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并建立了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水土保持工作的制度,定期组织人大、政协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增强对水土流失治理的紧迫感,加快了水土流失防治的速度。
  (二)不断改革投融资机制,千方百计加大投入
  按照“政府投入高中求增,依法收费稳中求足,群众投入变中求稳,市场融资活中求多”的要求,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入机制。
  1.在积极争取国家投资的情况下,不断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力度。省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每年投入水土保持的资金从过去的300万元逐步增加到现在的1300万元。市、县也都不断加大水保投入,2003年惠民县投入173万元用于大年陈乡风沙片重点治理。
  2.走民营投资水利水保的路子。本着“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继续对“四荒”资源和中小型水利水保工程采取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扩大投资渠道。夏津县制定优惠政策,规定沙荒地承包期为30年,前10年无偿使用,中10年承包费每亩30元,后10年承包费每亩90元,吸引该县绿帝果品有限公司一次性投资120万元承包沙荒地1040亩。聊城东昌府区北顺居委会在侯营镇一废弃窑场上征用300亩土地,投资1500万元兴建科技园,“变废为宝”。目前已建花卉草坪100亩、观赏景亭50个,并设有钓鱼池、游泳池及观赏藕池,吸引了大批当地居民休闲旅游。
  3.严格依法收费,建立稳定的资金补偿渠道。1998年以来,全省平均每年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3000万元以上,其中2003年全省征收水土保持“两费”达4800多万元。收取的水土保持“两费”,80%用于返还治理水土流失,建设恢复治理示范工程200多处。机制创新带来的成效是全方位的,正如一位民营大户所说:“机制创新找到了实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点,投资者乐意,政府省心,各得其所。”
  (三)强化重点项目管理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标准验收、高效益产出的要求做好重点项目管理工作。除严格遵守部委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外,结合我省实际,先后制定了《山东省实施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利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发示范项目实施办法》等项目管理办法,抓好制度落实。
  1.不断加强前期工作。2000年以来,所有中央国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都由省厅组织具有较高水保方案编制资质的单位统一编写,保证了项目在工程建设指导思想、治理目标、措施布局等方面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根据情况组织召开实施方案专家审查会,把好实施方案审批关。为提高工作水平,2002年在青岛组织召开了全省水土保持前期工作培训班,就项目建设的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编报、概估算编制等进行了重点培训。
  2.强化监督检查。建立了县级自检、市级督查、省级抽查的三级检查体系。各市每年上报项目中期实施情况检查报告,省厅根据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面上抽查。
  3.规范资金管理。强调报账手续规范,资金使用合理,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工程完工后,必须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并经审计后方可验收。四是严格验收标准。现场验收工作人员专门配备了GPS手持机等测量工具,克服了以往目测措施面积不精确的缺点。验收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综合评分将验收工程分为优等、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四)加强宣传
  多年来,我省始终把宣传工作作为水土保持工作的一件大事,常抓不懈。坚持长期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案件查处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政府组织与舆论引导相结合,做到街上有点、报上有文、电视上有像、广播里有声。每年的“世界水日”、“6.29纪念日”,采取召开座谈会、新闻发布会、信息咨询会,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形式,组织专门的宣传队、开办宣传栏、播放宣传片、设立宣传点,向社会各界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联合省委宣传部召开了水土保持新闻通报会。联合山东电视台开展了“齐鲁水保行”、“水土保持好新闻竞赛”、“水土保持在山东”系列报道。配合《大众日报》、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在我厅设立通讯站,定期刊登有关文章。通过在《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土保持》、《山东水利》开设专栏,宣传水土保持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临沂市委宣传部、水保委、水利局2001年以来每年都共同组织市属新闻单位开展“沂蒙山区水保行”好新闻评选活动。长岛县实行宣传工作经常化、阵地化,县、乡、村都有专门的宣传队伍,不仅向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宣传,还向广大群众宣传,做到人人有传单、家家有宣传册。截止目前,全省投入宣传专项经费4000多万元,召开各类座谈会、新闻发布会870次,刷写标语20万条,发放传单100多万份。“水土保持是一项基本国策”的概念已深入人心。
  我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国家生态安全和生态省建设需要相比,与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也面临一些难题。一是治理任务重,资金投入不足。据最新遥感监测数据显示,全省仍有2.98万平方公里、海河流域还有1644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而且治理的难度越来越大,资金缺口很大。二是监督执法难的问题较为突出,行政干预时有发生,地方保护的现象较为普遍。个别地方为开发建设项目制定所谓的“保护政策”,行政执法证抵不上一纸公文。三是水保监测相对滞后。
今后,我们将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省的总体部署,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不断积累经验,探索新路子、新办法,推动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近期的工作思路及重点:一是继续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持续不断地抓好重点项目的实施管理,示范、辐射带动全省面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出台《山东省水土保持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管理办法》,严格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程序,加强省级财政扶持项目的管理。二是搞好预防监督。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强化执法检查,共同打击违法案件。不断总结经验,狠抓“三权”落实,坚决遏制人为水土流失不断扩大的趋势。三是加强监测工作。按照《山东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施方案》的部署,做好省监测总站和六个监测分站的建站和启动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在继续加强全社会范围内普法宣传的同时,积极做好对各级政府、部门领导的宣传工作,争取支持。
  二OO四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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