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报道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雷·额尔德尼在全区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4-07-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自治区副主席 雷·额尔德尼
(2004年7月10日)
同志们:
  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这次全区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就是为了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总结交流近年来这方面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在新的形势下,研究如何用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工作,使我区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人口、资源和环境和谐发展,努力开创我区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的新局面,为自治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生态安全保障。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就是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我区横跨“三北”,位于黄河、辽河、嫩江、海河等四大水系的中上游或源头,是祖国北方最重要的天然生态屏障。搞好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不仅是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各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的基础,也是京津地区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基础。1998年以来,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我区最大的基础建设来抓,做出了一系列加强生态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水土保持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区的生态环境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治理项目,各地实施的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典型,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了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在水土流失治理过程中,各地坚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结合,开发利用水资源与节约保护资源相结合,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与农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发展区域经济与生态环境相结合,治一片,成一片,发挥了效益,走出了一条适合我区区情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路子。近年来,我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步伐不断加快,每年以650万亩以上的治理速度推进。截止2003年底,我区已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39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水土流失面积的45%;兴建各类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近17万处,营造水保林 573.2 万公顷,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65万平方公里,完成国家投资10.73 亿元,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685项,依法查处水保违法案件1109起,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3755.93万元,开发建设单位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4.6亿元。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区水土保持工作任务仍然面临着许多的困难。一是我区干旱少雨,自然气候恶劣,山区、丘陵区、风沙区面积占总面积的80%以上,相当一部分水土流失区是种树树不活、种草草不长,客观上无疑加大了我区水土保持工作的难度;二是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区治理土壤侵蚀面积在全国各省区中排第二位,但绝大多数水土流失地区尚未得到治理,防治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三是剩下的未治理地区往往是难啃的“硬骨头”,土壤侵蚀严重,危害加剧。如我区黄河流域地区每年流入黄河的泥沙达1.8亿吨,不仅加重了河床淤积,而且给下游河道治理和防洪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四是治理投入不足,治理进度相对缓慢;五是保护力度不够,人为因素破坏严重,一些地区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依然存在。总的看来,全区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势头尚未得到根本的扭转。因此,无论是立足当前还是放眼长远,无论是站在自治区还是全国大局的战略高度,我们都必须十分重视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开创我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崭新局面。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切实搞好各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
我区地域辽阔,地形地貌和气候特点存在明显差异,水土流失类型复杂多样,侵蚀程度十分严重。在实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项目时,一定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合理布置水土保持措施。在治理中要做到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耕作措施相结合,水土流失治理要与水源工程建设相结合,水保工程要与微小型水利工程相结合,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中、长期效益与近期效益相结合,水土保持治理要与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一)要把水土保持措施与农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水土保持工作涉及农、牧、林、水等各个方面,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工程、生物和农业耕作措施等。水土流失治理直接影响农牧林用地比例,关系到农牧业结构的调整,而农牧业结构的调整又必然影响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的布局。在实施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紧紧抓住农牧业结构调整这一关键,加强科技创新,加快成果转换,发挥科技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农牧业生产由广种薄收向精种高产转变,由单一粮食经营向粮、经、饲多种经营转变,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把水土流失严重的坡地及沙地等低产田退下来还草还林还牧。
  (二)要把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放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重要位置。我区是水资源最紧缺的省区之一,水资源总量仅占全国的1.8%,每公顷土地占有水资源量仅为全国的1/15,80%以上的地区处在降雨量小于400毫米的干旱半干旱地带,最少的地方年降雨量仅为50毫米。干旱缺水不仅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也直接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同时也加大了治理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难度。解决好“水”的问题,是加快我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关键,也是确保各项生态建设工程收到实效的重要前提。目前开展的小流域治理就是以径流调控为核心,充分利用“三水”,变害为利,以达到蓄水、保土的目的,减少水土流失。同时积极开展水源工程建设,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林草建设中在树种草种的选择上,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符合抗旱和节水的要求。
  (三)要突出抓好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2003年水利部将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建设确定为 “三大亮点”工程之一,已全面启动实施。我区中西部地区位于黄河上中游,是淤地坝建设的重点地区。多年的实践证明,淤地坝是治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的关键措施之一,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黄河流域各级人民政府要从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促进农牧业增产、增收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生态环境,保障黄河防洪安全,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淤地坝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抓紧抓好。
  (四)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生态修复工作。党的十六大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将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作为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上必须调整思路。水土流失治理思路要从过去重小流域综合治理,向充分依靠大自然自我修复的思想转变。生态修复并不是否定小流域治理,而是以生态自我修复为主动力和原动力,辅以小流域治理、淤地坝、坡面水系整治等措施,实现小开发大保护、小治理大封禁、为大面积生态修复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近年来,全区各地实行封山禁牧、围封轮牧的实践充分说明,依靠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是节省投入、效果突出、加速治理的有效途径,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大面积水土流失的初步治理和生态恢复。各级政府和水利水保部门要深刻认识和领会生态自我修复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作用,真正在思想认识和实际工作中实现这一历史性的思想观念转变。
  三、深化改革,落实政策,加快治理步伐
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政策措施。把这些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是我们顺利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的重要保证。要坚决按照“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原则,全面贯彻执行“谁投资、谁治理、谁开发、谁受益”和“允许继承、转让、长期不变”的政策,充分调动农牧民和社会集体、企业、个体投身水土保持的积极性。要引导农牧民自觉自愿地做好退耕还林还草、禁牧轮牧以及封禁项目区等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转变观念,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把实施工程项目和落实“四荒”使用权结合起来,通过承包、租赁、拍卖、无偿划拨、适当资金补贴等形式,将“四荒”使用权落实到农牧民和社会集体、企业、个体,明确责权利,加快治理步伐。
  四、强化预防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巩固治理成果
水土流失治理十分重要,但对治理成果和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加重要。各地必须克服重建设轻管护的思想,结合当地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管护办法,将治理成果的管护真正落实到实处,确保治理成果的巩固和效益的发挥。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加强水土保持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各有关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把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要治理好,尽量把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全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实效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工程建设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完善水土保持规划。要把水土保持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科学的规划是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当前,各级人民政府正在研究编制“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地区要在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认真总结群众的实践经验,把水土保持纳入“十一五”规划。在规划中,一定要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尊重科学,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防止顾此失彼。规划一经确定,就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下,各部门要按照水土保持规划认真实施,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努力使我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在“十一五”期间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生态安全保障。
(二)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国家对我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投资大幅度增加,这对我们来讲既是难得的机遇,同时也赋予我们更大的责任和更高的要求。我们的各级干部必须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励精图治,不辱使命,把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工作做好。要层层建立工程建设目标责任制,在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前提下,逐级签订责任状,将工程实施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有关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定期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检查评估,确保各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切实管好用好建设资金。各地区要按照国家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大审计监督和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情况的发生。
  (四)发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广大人民群众是水保和生态建设的主体,也是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的直接受益者。各级党委、政府要广泛发动群众,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农牧民投工投劳,鼓励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各行各业、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投身于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努力为这项工作多做贡献。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利用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的先进典型。总之,要通过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各方面的力量都调动起来,营造全民大搞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搞好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与国家的生态安全、经济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是功在当代、造福子孙的一项伟大事业。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贯彻落实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本着对历史、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再造秀美山川的内蒙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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